江苏一机器人公司发积分代替工资,网友:“活久见!”

我一定好好工作 2024-02-25 01:55:09

文 | 失业君小编 图 | 网络

在近期,南京的赵女士申请了江苏一家高科技公司的工作。关于薪水的问题,这家公司提出了一个非常独特的支付方式:“每月授予员工积分,然后每3000积分可以兑换一个月的工资。”这让赵女士感到“不可思议”。

在应聘过程中,赵女士发现这家公司并不以传统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而是采用积分制度。更令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公司规定每3000积分可以折算为一个月的工资。这一不寻常的支付方式令赵女士怀疑自己是否进入了一家与众不同的公司。对于这种“不发工资发积分”的待遇,赵女士表示不满意,并开始担忧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该事件传播至网上,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围观。对此,12月26日,江苏某机器人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情况属实,前期是发积分的,等融资到位后就开始发工资。”对此,苏州市吴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作出回应:“若公司最终没以人民币形式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从涉事公司的《公司积分制度》中了解到,公司会授予全职或兼职参与公司发展或提供帮助的员工,以及外部协助人积分。全职参与公司事务的员工,将按日获得100积分。然而,每月的积分在授予后,仅每“3000积分”可折算为一个整月工资。对于本月无法兑换的积分,第2个月可以以1.1倍的价格兑换,第3个月以1.2倍兑换,第4个月以1.3倍兑换,以此类推,直至第11个月以2倍兑换。值得注意的是,积分兑换现金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公司实现盈亏平衡并年度盈利;二是公司现金流具备相应的积分兑换能力,且兑换过程不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网传该公司积分发放工资规则

据相关媒体报道,上述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是初创公司。积分制度是公司的独创。员工来公司工作的前4个月左右是发积分不发工资,公司用积分计算工作量,等到融资到位之后就补发工资。”天眼查APP显示,该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目前参保人数仅1人。据公司官网介绍,这是一家专注于智慧康养领域的高科技公司,其创始人在人工智能行业拥有深厚的背景。公司的初创团队中,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总人数的50%以上。公司的总部位于苏州,研发中心设在深圳,而生产基地则位于东莞。对此,失业君小编查阅相关法规后认为,该公司用积分发放工资的做法严重违法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体现。

网友热议

@flashplayerXX219(IP津):

以为这是什么游戏世界吗?不知道的以为以后世界都要用积分代替了!不就是变相的拖欠工资吗!!

@动次打次呀嘿Girl(IPHK):

嗯?,以后这个积分成代币了?比比特币还牛啊?

@物联网带盐人(IP陕):

细思极恐,该不是机器人想到的规则吧?AI觉醒,愚弄打工人吗。

@浏览100086次(IP沪):

这么一对比,你梦中老情头老俞多了不起,还给发高档滑雪服……只是,对于打工人来说,今年这个职场寒冬格外冷!

@nooWei1984(IP川):

这算什么,遥想当年我马哥差点发Q币当工资!

[雾霾]

最后一条,q币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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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定好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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