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是比较喜欢存钱的,即使现在银行利息越来越低,存钱的也不在少人,但是近几年爆出了很多银行耍赖、管理不善、不负责的行为,让储户出现损失,甚至一生的财富都“打水漂”了。
最近就有南京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宁支行登上了热搜,行长时某宁挪用了三家储户存款用于个人消费,共计243万元。银行被储户告上法庭后提出上诉,说是储户没有经常查询存款余额,应该承责任。存钱肯定是有一定规定流程的,保护储户存款也是银行的义务,银行提的“经常”到底是多久一次呢,相信没有几个人能每天去查余额吧。
3月初爆出河北保定一位老人五年前在一个大银行存了一笔五年定期存款,老人还拍下了广告宣传的“保本保息”。今年到期取钱的时候,老人发现利息被扣减了。首先业务人员说年龄限制,利息不能超过额度;见老人不认同,一个负责人又说国家发布了新文件,要求利息不饿能超过某个额度,但是银行又拿不出文件;最后副行长说出真相,原来是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实际老人买了保险公司理财产品,保险公司亏了才扣减了利息,让老人去告保险公司。不管你银行怎么去操作,客户是直接跟银行签的合同,那么银行就有直接责任,银行的说法也是耍赖行为。去年6月,河南周口张先生到中国建设银行为孩子激活社保卡,银行却不认户口本,表示证明不了张先生是孩子父亲,必须去派出所开具父子证明。像这种“证明你妈是你妈”的事件在银行也是时有发生。
同样的“证明你妈是你妈”的事件针对到银行身上就非常解气。今年2月浙江台州一男子去世,但是信用卡还欠银行5.8万元。银行打电话给男子女儿要求偿还这笔资金,女儿霸气回应“让银行证明亲属关系,否则其他一切都免谈”。最后银行告上法庭也是败诉,因为男子妻女确实不知道这笔欠款,也没有使用这笔欠款,法院判决男子妻女不用偿还。
还有“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也是双标,如果储户取钱银行给少了,储户发现后银行就会以“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不予理会。但是去年的11月,一位杭州的刘先生做生意去银行取钱,回到家发现多了1万,第二天银行就打来电话让刘先生退还1万块钱,刘先生表示“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银行却以不当得利为由把刘先生告上法庭,在法庭上,银行说“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只是对储户,对银行无效。这不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但是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
还有像老人取钱不会写名字时,银行要求必须签字才能取钱,那么我想问人家当初存钱的时候不会写字,怎么就把钱存了?不用必须签字了?
网络为何会频频爆出这几类事件?关键是银行很多时候做法确实不合理,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银行都应该拿出处理问题的态度,而不是一味地推卸责任,让储户寒心。任何行业,只有做好服务,才是最大地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