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养老院里八旬老人竟亲手拆掉护栏,纵身跳下。这场悲剧的背后,究竟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无奈呢?
江苏南通养护院坠楼案
两年前80岁的刘某某被儿子送进了南通某养护院,双方签订了介护二级协议,并非全天陪护的那种。可谁能想到,第二天,儿子竟以“带父亲吃饭”为借口,把老人带出去,然后以仅仅2万元的低价,就将老人的房产过户了。
老人回到养护院后,行为变得十分反常,像是完全变了个人。他开始殴打护工,还用拳头使劲锤砸栏杆,而且多次试图逃离养护院。直到事发当天老人更是花了整整2个小时,拆掉了二楼的护栏,随后坠楼身亡。监控清楚地记录下那悲惨的一幕,老人和护栏一起,硬生生砸穿了一楼的顶棚。
家属悲痛之余,认为养护院存在重大过错,指责其“设施不达标、救治不及时”,并向养护院索赔43万元。然而在一审中海门区法院经过审理,却有不同的看法:其一,协议里明明写得清清楚楚,家属拒绝了24小时陪护;其二,老人痴呆的真实级别被儿子刻意隐瞒了;其三,院方在老人出现异常行为时,曾多次联系家属,可始终没有结果。综合这些情况,法院最终判决养护院无责。近日二审即将开庭难道家属会有新的转机?这种案件并不是个例!
案例一:上海养老院坠楼案
在2018年3月的上海静安区,78岁的王某某老人,翻越没有防护的阳台后坠亡。经过调查才发现,养老院为了降低成本,竟然擅自拆除了原有的防护网,而且更让人气愤的是,夜间值班人员居然离岗了。家属因此向养老院索赔200万元。但法院却以“老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仅判定养老院承担30%的责任。
最终,养老院赔偿了62万元,而院长也受到了行政处罚。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养老院“免责条款”存在滥用的问题。机构通过格式合同,试图规避自身应尽的安全义务,而老年人由于认知能力下降,很难识别这些潜在的风险。
北京房产纠纷致老人自杀案
还有在2019年8月的北京海淀区,85岁老人张某某,在家中选择了自缢,老人留下的遗书表明,子女们为了争夺拆迁房,多次争吵不休,甚至做出断水断电这种过分的事,逼迫老人签字。经过司法鉴定证实,老人生前就患有重度抑郁症。
最后,子女因为虐待老人被判刑,可让人无奈的是,遗产依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了分割。这起案件凸显出“以房养老”模式存在的漏洞。当亲情与利益发生冲突时,老年人往往就成了弱势群体,所以现在迫切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监护制度,来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数据对比
- 养老院事故率:2020至2024年,我国养老院年均事故率为1.2%,其中坠楼事故占比达到17%。这说明养老院坠楼事故并非个例,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 法律判决倾向:在养老院责任相关案件中,70%的案件被判无责或次要责任。这反映出在法律判决上,对于养老院责任的界定存在一定倾向。
- 房产纠纷关联:32%的老年人自杀案件,都与房产继承直接相关。可见房产问题对老年人心理和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
- 监护制度缺失:全国范围内,仅有12%的城市建立了老年人意定监护登记制度。这表明在老年人监护制度方面,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
那么,您觉得养老院的安全责任到底该怎么界定才合理呢?子女为争夺房产做出的那些行为,是否应该受到更严厉的法律惩处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独到见解,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守护银发群体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