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玉良
据越牛新闻报道,4月12日北京某路口又出“碰瓷”恶性事件,一女子骑电动车在路上时,一位老人突然冲出“摔倒”在她的后面,女子好心停车搀扶,反被自称老人的“邻居”讹上要求赔偿。多亏女子报警后调出监控,才证明了女子的清白。然而,老人家属赶到后也只是表达了歉意与感谢,并没有受到什么惩罚。
从抖音上看到这则视频及相关报道后,心中感到万分的愤怒。这个“碰瓷”老人实在太坏了,良心让狗吃了。明明是他故意摔倒,他却反咬一口,责怪扶他起来的女子骑车太快了。而这位“碰瓷”老人的所谓“邻居”,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明明看到案发现场,却反污蔑骑车女子,跟着起哄要求赔偿,很明显就是一个“碰瓷”团伙。最大的问题是,骑车女子自证清白虚惊一场后,这个老人并不会受到什么惩罚,最多批评教育几句完事,很难保证回家睡一觉养足了精神,第二天继续他的“碰瓷”大业。
这些闲的没事的老人,已经丧失了良心,拿着干缺德事不当回事。“碰瓷”已成了他们的职业,讹不上算买卖不好,讹上了算受害者倒霉,讹上一个算一个,反正也没有多大成本。而且,这些人已结成了团伙,有主角也有配角。睁着眼说瞎话,他们也不怕天打五雷劈。我更怀疑他们的子女,是有意纵容或者唆使老人干这缺德事的,老人岁数大了,不能创造剩余价值了,所以谋了这么一个生计。一个月内讹上几个人,也可以带来不菲收入,用来补贴家用。
“碰瓷”讹人这种事,并不是个别案例,而是社会环境败坏的产物,全国各地哪里都有,有老人碰瓷的,也有年轻人碰瓷的。碰瓷的大多不是个体作案,而是团伙作案。我在1996年出差时,就在河北涿州遇到过碰瓷的,第一次碰上这样的事,心中难免着慌,被这个“三人团伙”强势裹挟着去了医院,还没有等到医生检查,就开始威胁勒索钱财。多亏我给当地的朋友打电话,要他过来帮忙,对这个碰瓷团伙多少有些震慑,最后讹了我85元钱后放了我。脱险后心有余悸,我涿州的朋友说,算你运气好,才讹了85元钱,就是我去了,也不是85元钱能解决的,这就是当地的一些地痞流氓,他们不务正业,碰瓷就是他们的生意。
因为出差比较多,在外地经常遇见类似的事,只不过吃一堑,长一智,察觉到这样的坏人,躲得他们远远的,不上他们的当。而且遇到这样的事,也不再着慌,跟他们斗智斗勇,也总能平安脱险。基本上正气凛然的,这些流氓恶棍也怕。他们大多是色厉内荏,假装很厉害的样子,实际上真要报案,他们往往灰溜溜地逃走,放弃这一单“生意”。最难缠的反而是上了年纪的老人,确实岁数大了,打不得骂不得,碰瓷老人又假装糊涂,如果不是有监控或者正直的人作证,还真是很难脱身。
社会风气败坏,就会有这种丑恶现象出现,形成恶性循环。而如果打官司,碰上糊涂的法官,还真是说不清道不明。比如彭宇案中碰到的那位糊涂法官王浩,他问你“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话就很难回答。你说你良心好,德行高,学雷锋,这些话有人相信吗?人家会说你是个傻瓜。是非颠倒了,就没法讲理了。所以我们看到,碰到摔倒的老人,人们一般不敢扶了,因为怕讹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甚至连报警这样的举手之劳也免了,因为报警还要接受警察的调查,耽误自己的时间,弄不好说不清道不明了,还要连带着承担责任,谁愿意没事找事给自己添麻烦呢?
本来中国是一个信奉“人之初,性本善”的国度,比较重视道德的培养。但现在情况不同了,接受了几十年的西方资本主义思想熏陶,社会风气一塌糊涂,光靠道德教育很难遏制“坏人”作恶。所以,我们还是接受“性恶论”吧,不得不接受“性恶论”,从法律上打击恶,遏制恶的发酵。因此我强烈建议我们的法律专家们,人大代表们,政协委员们行动起来,研究制定一部《碰瓷法》,给这些把“碰瓷”当职业的人踩刹车,用雷霆惩罚手段震慑这些恶人,别让这样的丑剧再在我们这个拥有五千年文明的国度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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