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令人震惊的真实案件。杨女士是一位单亲母亲,由于丈夫长期打工,两地分居。某个傍晚,她独自一人在家,决定去一家烧烤店用餐。在那里,她遇到了王等7名男子,他们邀请她一起拼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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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可能觉得这是个结识新朋友的好机会,或许还能省点餐费,于是欣然接受了邀请。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她预想的方向发展。几杯酒后,杨女士不胜酒力,醉倒在地上,周某等人便趁机将她带到了一个宾馆。在她无力反抗的情况下,这7名男子轮流与她发生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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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杨女士担心被报复,选择了沉默,没有报警。然而,她的退让并没有让这些男子收敛,反而让他们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这七人使用暴力手段,先后十二次强行与杨女士发生关系。期间,杨女士因为害怕弄脏枕头,竟然在自己身下垫了张卫生纸。
直到三个月后,杨女士的母亲发现女儿怀孕,才得知了这一切。她立即报警,希望法律能给予女儿一个公道。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周某等人构成强奸罪。然而,王某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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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审期间,王某等人否认了强奸行为,声称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的。他们声称,在案发过程中,杨女士还能在自己身下垫卫生纸,这足以证明她具有认知和反抗能力,并没有被迫发生关系。那么,这个理由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无论杨女士在案发过程中是否有垫卫生纸的举动,这并不能证明她是自愿发生关系的。事实上,周某等人将杨女士灌醉后带到宾馆,在她醉酒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情况下,轮流与她发生关系。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的加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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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王某等人还以言语胁迫杨女士,声称如果她敢反抗,就会告诉她丈夫并杀害他。这种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同样属于强奸罪的范畴。
因此,无论杨女士在案发过程中是否有垫卫生纸的举动,都不影响王某等人构成强奸罪的事实。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应当充分考虑杨女士的实际情况,以及周某等人的犯罪手段和影响,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首先说,这起案件不仅是对杨女士个人权益的侵犯,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严重挑战。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勇敢报警、寻求法律援助。同时,也希望法院能够依法严惩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