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之后要不要去扶?
这个问题直到今天或许也有人不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主要也是因为有些人好心去扶了之后,反而被赖上。
此类案例层出不穷,也让老百姓愈发感觉到救人也是需要本钱的。
认为为了避免自己陷入麻烦甚至是惹上官司,“见死不救”才是更省事的做法。
但这样的风气还是会让人觉得有些心寒,毕竟明天和意外谁也不知道哪个会先到,可能在某一刻我们自己就会成为需要人扶一把的角色。
为了杜绝这种风气,一些欧美国家那是一刀切,直接将“见死不救”入刑,但在中国见死不救也算违法吗?
一、“见死不救”要入刑在欧美国家对于见死不救的法律条文各有不同,但毫无意外大多数都会给予一定的惩罚,甚至严重一点的还会被判处监禁并处以罚金。
按照德国刑法的规定,如果受害人遭遇事故或者其他的紧急情况,在不影响到自身安危的情况下,公民是需要对受害者施以援手的。
若是公民选择视而不见直接离开,那就可以被处以1年以下的监禁或罚款,这也是有实际案例可以证明的。
在2016年的时候,德国的埃森市的一家银行就有一名老人突然晕厥。
让人寒心的是,老人晕倒之后,前前后后有4名顾客经过了那位老人,却没有一个主动提供帮助。
甚至有人直接从老人身上跨过这样堂而皇之的忽视行为,颇让人有些心寒。
直到第五位顾客进来,老人才被送到了医院,但很可惜老人最终还是因为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去世了,此事一经暴露也引起了社会哗然,很多人纷纷在感慨人情的冷漠和自私。
德国官方对这一事件也非常重视,检察院甚至直接以见死不救的罪行起诉了这几名顾客。
并对这几位被告人进行了处罚,这就是德国所认为的见死不救的罪刑。
除了德国之外,法国也是同样的情况,而且刑法可能会更加严一些,对于那些故意放弃救助受害人的人员会处以5年监禁,处以罚金甚至多达7.5万欧元。
在美国的明尼苏达州也是如此,该州认为如果当事人在现场发现受害人却没有施为,原则上其实就是在犯罪。
还有一些别的州规定,当事人发现陌生人受伤后,要是没有及时拨打911也可以被判处疏忽罪。
除了欧美国家的见死不救罪入刑之外,其实在亚洲也有一个国家有着类似的刑罚,这个国家就是日本,这也是有实际案例可以证明的。
在2009年的时候,有一位日本明星遇到了一位陪酒女,这位陪酒女当时命悬一线,可这位明星却没有帮她打急救电话,结果导致陪酒女因此死亡。
事发之后,还为自己辩解,声称自己是不想惹上麻烦,但最终法院却判处他两年6个月的刑罚。
由此不难发现,虽然东西方的文化是有差异,但是对于见死不救这种行为,大家都是一样的厌恶。
二、“见死不救”违法吗?在中国其实对于见死不救也有着相应的处罚,但行为是不是违法,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毫无疑问,见死不救肯定是要受到道德的谴责的,之前佛山小悦悦的事件,那些见死不救的路人直到今天可能还被钉在耻辱柱上。
但事实上这些路人的行为也没有构成犯罪,因为这些路人和小悦悦是没有特定关系的。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国家不要求每个公民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对他人施以援助,公民要不要救一个陌生人,其实是基于其自身的道德标准。
有些人或许觉得救人的代价太大,才会选择视而不见,这虽然违背了社会道德,但也并不能说是犯罪。
但受害者和当事人若是存在特定的亲属关系的时候,当事人还故意不施救,那可能就会构成犯罪。
简单来说,如果当事人和受害者有亲缘关系或者婚姻关系,那就说明一方对另一方是有救助和保护的义务的。
若是在这种前提之下,当事人还不愿意救受害人,甚至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比如父母察觉到自己的孩子溺水之后,有能力救却不救,就有可能触犯刑法。
在某些情况下,即便当事人和受害者没有特定亲属关系,当事人也是有义务对受害者施救的。
严重一点的例子,那就是如果当事人因为一时气愤,将受害者推倒在地,结果导致受害者意外死亡,这就有过失杀人的嫌疑。
轻微一点的事件可能就是当事人和受害者产生冲突之后,受害者因为自己的原因和意外受伤甚至是死亡,那么可能当事人也需要负一部分责任。
后者也有实际案例可以作为证明,就在2024年7月,有个搬运工就因为和同事发生肢体冲突,结果导致意外摔倒昏迷。
在这期间和他一起工作的同事对于他的情况视而不见,失去了最佳的抢救时机。
后来,受害者的家属就将他的同事告上了法院,受害者的同事没有履行救助义务,承担了相应的赔偿。
在中国见死不救的行为也不可以说是完全不违法。
严重意见的会遭受刑事制裁,被判处故意杀人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轻一点可能就是民事制裁,赔受害者家属一些钱。
但如果是一些有着特定义务的人员,比如警察、消防员、医生等等,要是见死不救的话,则会接收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他们之后的个人发展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为什么会“见死不救”?见死不救这种现象确实让人很寒心,但这种事情会这么频发,其内在因素也比较复杂。
在一个公共场所的时候,个体往往会产生责任分散的心理,每个人都觉得“即便我不管肯定也会有人管的”。
每个人都希望其他人能率先采取行动,结果就导致最终无人伸出援手。
而这种事情也往往会在一些街头事故中比较常见,还有一些人则是担心救助行为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甚至是危险。
比如走在路上,如果恰好看见一个遇到车祸的伤者,很多人不敢去救,其实就是怕被别人赖上。
本来小伙子是好心去救摔倒了老太太,可老太太却倒打一耙。
表示彭宇是害他受伤的这个人,给出的理由居然是,如果不是彭宇害的,那彭宇也不可能去扶,这样的因果论实在让人瞠目结舌。
最让人惊叹的是,审理此案的法官居然真的让彭宇承担了责任,并且对老太太进行了赔偿,一句“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不知道伤了多少人的心。
中国人本来是推崇见义勇为的,可这样的事情发生之后,谁还敢随便去帮助别人,这也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再一次被降低,人人都担心要是救了人,或许会遭遇诈骗,或者被别人赖上。
可能扶老人被讹只是个别现象,可无奈媒体报道之后,事情再一发酵,普通人的心理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这也就导致在遇到受伤的人之。的时候,部分人会变得更加谨慎。
相比于救人之后可能带来的麻烦,可能当时受一些道德谴责,对于个体而言要更轻松一些。
看到这样的事情,很多人其实都会觉得不满,因此才会有人呼吁将见死不救入刑,因为有了法律的强制规定,起码能够对群众进行一些引导作用。
但见死不救该不该入刑,其实立法者也是有顾虑的,因为见死不救这些概念在法律上很难做出一些精确的界定。
也有可能在社会上营造出一种过度紧张的氛围,甚至有可能进一步破坏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
因此在让公民先承担责任之前,应该先做好保护公民的准备。
个人观点中国人从小被教育要助人为乐,但之所以现在社会上依旧存在着见死不救的情况,其实也是因为不少人在真正遇到的实际情况之后,不知道该如何去施为。
之前的国人的教育可能只停留在道德水平之上,而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在做抉择的时候,往往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
如果整个社会对于施救者的保护机制能够更完善,相信大家在做抉择的时候可能顾虑会更少,这样冷漠的情况也会变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