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周某和妻子钱某2002年结婚,感情甚好,婚后生育一女一儿,幸福美满。直到有一天,周某的朋友开玩笑说,你家这3岁的小儿子越看越不像你,也不太像你老婆,好像不是你亲生的……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周某心里泛起嘀咕,妻子钱某近几年在家居住时间不长,总在外面吃喝玩乐。周某内心产生了怀疑。为了揭开心中疑惑,周某瞒着妻子前往检测机构做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儿子小周确实非周某的亲生子。周某的妻子钱某狡辩,出生后医院把孩子抱错了。周某让钱某和儿子小周再次做亲子鉴定,没想到小周和钱某具有血缘关系,也就是说,小周是钱某和别的男人所生,并不是周某的亲生儿子。周某一时间羞愤难当,将妻子钱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钱某赔偿周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及相关的抚养费用,共计50万元。钱某同意离婚,但不同意支付如此多的赔偿金。
二、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过后认为,周某和钱某二人结婚十几年,尚有感情基础,而且还拥有共同的大女儿,所以经过调解,钱某愿意支付周某15万元的赔偿金。
三、雪儿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也就是说,夫妻二人,有任何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都可以要求有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本案中,钱某与他人生育儿子,由周某抚养至三岁,构成欺诈性抚养,对周某的个人感情和物质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所以钱某应当支付周某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