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熊孩子有那么多呢?前段时间有个熊孩子把鞭炮扔进下水道,导致下水道坍塌,炸出一个大坑,很多辆豪车被损毁。现在又有一个熊孩子把鞭炮塞进路边汽车,导致该汽车燃烧报废,最后被车主对簿公堂,还要赔偿巨额损失。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报道,在去年年底,湖南张家界的陈先生,把他的爱车东风日产奇骏停在路边,自己呢就去办事了。而且呢路边有很多辆车,他的车只是其中一辆非常普通的小轿车,可以说毫不起眼。但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等他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发现自己的爱车燃起了熊熊大火。没有办法,陈先生赶紧找来灭火器,赶紧抢救,虽然最后火扑灭了,但是车子已经开不了了。
陈先生觉得非常奇怪呀,停在路边,附近又没有可燃性的物品,为什么自己的车子会着火呢?于是他赶紧报警,警察也帮他调了监控。果然还是天眼帮他还原了事情的真相,原来在陈先生走后不久,就来了一个大约9岁左右的小男孩,在他汽车旁边转悠了半天,然后把手里一个类似鞭炮的东西塞进了汽车的防撞梁,随后小男孩走了。大约3分钟以后,汽车就开始着火了。
于是在警察的帮助下,陈先生找到了男孩的监护人,也就是他的父亲。把整个事件的过程就展示给他的父亲看了,但是男孩儿的父亲认为视频里面,看不清孩子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不能说是孩子扔的鞭炮导致汽车失火,所以最终没有办法就赔偿达成一致。
无奈之下呢,陈先生只有通过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把男孩以及他的父亲告上了法庭。一审法院通过调取所有的证据之后,判决监护人全责,判决男孩儿的父亲李先生赔偿车主陈先生全部损失,包括车辆的维修费,还有鉴定费等等共计8.4万余元。
这个判决对于男孩儿父亲李先生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他是万万都无法接受,表示不服。李先生认为,陈先生是乱停车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自己的孩子才9岁太小,她还只是个孩子。所以提起了上诉,但是张家界中院二审认为,陈先生的车停靠在路边,虽然不是合法的停车位,但是这个行为并没有对车辆的安全造成直接威胁,不需要分担任何责任,所以驳回了李先生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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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网友看了之后表示他们不值得同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大快人心,两个法院的判决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不能因为是孩子年龄小,就可以为所欲为。未成年之前监护人有监护职责,必须要承担责任。成年之后,说不定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样的判决可以说是非常公正。
“支持法院的判决!这就是家长溺爱的回报,其结果是必然的!”
“铁律;家庭教育缺失,社会教育补课!”
“车主就是把车停在路上,自有交警部门处罚,别人只可以报警,不能把车怎么样!孩子小,惹祸了,监护人承担责任,没有问题。法院判决正确!”
“年龄小不是为非作歹的理由”
“正因为是未成年人,所以只需要赔偿,要是成年人,故意损毁别人财产,数额巨大,可以入刑了。本来已经占了是孩子的便宜,还卖乖”
“为一审二审正确判决的法官点赞社会需要正能量”
“养不教,父之过,养儿不教如养驴。孩子什么样取决于家庭,取决于家长,跟孩子大小没有关系。支持法院的判决”
“应该让孩子父亲全额赔偿,再把孩子父亲拘留30天,这就是子不教父之过,有啥样的孩子,就有啥样的父亲,上梁不正下梁歪”
“养不教,父之过",家长竭力推脱熊孩子的过错和责任本身就是溺爱护短。支持法院判决,让家长吸取溺爱孩子的教训。”
可以说到目前为止,还是有很多人认为孩子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完全错误的想法,首先最需要追究责任的是孩子的监护人,也就是孩子的父母,平时没有做到教育孩子,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其次,孩子如果做出了违反法律的事情,该承担责任,就得承担责任。这对孩子来说其实并不是坏事,勇于承认错误,将来才能成为一个勇于担当的人。一味的包庇,只能让孩子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感谢各位条友的阅读,如果您喜欢小梁哥,不妨关注一下。评论区说说看您对这件事的看法!另外,不要搬运抄袭我的文章,否则,我们会保留证据,追究侵权的法律责任,谢谢。
用户10xxx52
熊孩子一个比一个虎啊,家长得把赔偿责任担起来。
用户10xxx76
这是东风日产奇骏吧,被小孩拿鞭炮炸也是够倒霉的
冬天吃冰棍
法院判的合情合理,东风日产奇骏车主换新车吧
用户10xxx52
熊孩子又毁了一辆东风日产奇骏。[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