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如何降低离婚率?增加结婚“成本”,调高离婚“门槛

98年的小美嘉 2020-04-20 10:03:14

我们从离开母体呱呱坠地的那一刻开始就决定了我们正式开始踏入了一个有着复杂关系的网之中。也就是那个时候开始,我们就处于了一个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之中,为了使得这些关系得以正常、健康地继续使得我们必须需要一些制度,与此同时,这些由我们制定的,约定俗成的制度也会发过来服务我们身处的社会的发展,从而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离婚是指婚姻双方关系破灭从而选择分开的结果,其中分开应该是一个手段,其最终的以及根本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的稳定。法定离婚制度就是婚姻破灭之时,用来防止家族结仇、家庭斗争等的一个及时止损的办法。

可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一直有着高的离婚率却是不利于国家的发展的,那么古人怎么降低离婚率呢?我们发现是从增加结婚成本以及调高离婚门槛两个方面降低离婚率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婚姻对封建王朝的重要意义

1.严禁更娶,无故休妻,保障妻权,维护统治

我们发现古代的很多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也就使得当时很多的婚姻都是家族之间的联姻,我们也就可以发现对于处于家族联合而产生的婚姻来说,这段婚姻的和谐是至关重要的。其中对于妻子权力的保障,是维护统治的一个必由之路。

虽然古代长时间女子是处于男子的一个附属品存在的,但是古代为了保障联姻家族的利益,有着禁止男子有了妻子之后更换妻子,以及“宠妾灭妻”等的制度,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保障妻子的地位不可撼动。比如说,在葵丘会盟的时候,管仲把“宠妾灭妻”当做了攻伐的一个理由。

其不仅仅是侵害了妻子的利益,也代表着一个国家外交地位的下降。也就是说,妻子如果在一个婚姻关系中失去了自身的权力,那么与之失去的也会是两个联姻家族的和谐。

所以我们就可以发现,严禁丈夫在结婚后另娶他人、没有原因休妻,以及保障妻子的权力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维护联姻双方的和谐,从而维护王朝的统治。

2.强调伦理,净化风气

除了法律以外,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一大重要约束力量就是伦理道德。我国古代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在儒家的思想之中,给父母守丧是展现淳朴民风的一个重要的方式。我们可以发现嫁娶时候的思想感情和给父母守丧的时候的氛围是截然不同的,这就会违背儒家的思想伦理观念。正是基于守丧的必不可少使得对于婚嫁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节制。

(1)严禁典雇妻女维护伦理

政府严禁把自己的妻子女儿典雇可以起到防止一些人通过非法的行为来赚取利益,将伦理道德败坏。到了宋朝和元朝的时候,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逐利的观念渐渐渗透到各个方面。

对当时的很多社会伦理道德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其中就有婚姻方面。如果对于这个现象不作为就会使得整个婚姻道德观崩坏。在这样的背景下,明清时期开始专门设立相关的法律禁止对于自己的妻子女儿进行典雇。

(2)同姓不婚

在古代的时候,坚持着同姓不婚的原则。这不仅仅是我们现在关于伦理纲常的一个考虑,更多的还表现在政治上是需要不同的家族借助联姻从而使得联盟更加地牢固的政治统治的目的以及各级的贵族需要通过联姻结成儿女亲家从而增强自身的实力,扩大自己势力的政治野心。

比如说我们可以发现春秋时期的宋楚联盟以及秦晋之好都是出于这点进行的联姻。这就使得古代的婚姻有着政治的色彩。

3.方便统治阶级管理

我们可以发现,古代很多对于婚嫁的约束和限制虽然出发点有着或多或少的不同,但是都是给了统治者统治的一个需要,比如说禁止僧道娶妻虽然有着将僧侣阶层单纯化的想法,从而维护宗教的一个圣洁的目的,但是我们如若往深处考虑可以发现,僧人和俗人结婚就会使得宗教的势力得到不断的扩张,从而撼动儒家的正统地位,最终会使得整个社会统治的思想基础彻底崩坏。

而严禁强抢良家妇女除了要维护正义以外,也是为了防止豪门贵族为非作歹,从而激起民反动的行为。比如说我们在《水浒传》中可以发现相关的例子。一个良家妇女的被强占,首先会引起这个女子家族的不满之心,一旦这样的不满扩散出去就会激化整个社会的矛盾。

所以我们在肯定这个规定是对于当时妇女权益的保护以外更多的还是要发现其最终还是为了自身统治的一个需要。

通过以上的叙述我们可以发现,婚姻对于国家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这就使得婚姻的和谐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国家的安定和谐,这就使得国家政府大力地维护婚姻的伦理道德,引导人们尊重婚姻的规则,与此同时其也意识到了维护婚姻的完整也是极其重要的,这也就使得其为了降低离婚率做出了巨大的努力。

二.增加结婚、离婚成本,降低离婚率

1.结婚要付出极大的成本

结婚是需要成本的。伴随着古代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结婚的时候,男方需要提供的聘礼数目不断地提高,女方的陪嫁也变得越来越丰厚,这就使得结婚的成本在与日俱增。与此同时,到了元朝的时候,女方一旦离婚或者变成寡妇不仅不可以带走之前自己的嫁妆,也不能从夫家带走任何钱财。明清时期遵循元例,也有着差不多的规定,这就在一定的程度上使得离婚的成本也变得高昂。

到了元明清时期,女方的陪嫁和男方的聘礼的数目不断地提高。甚至很多的人因为家庭贫穷需要通过“贷款”、“借钱”等方式结婚。到了清朝时期的时候,结婚的成本高到了一个顶峰。不仅仅是富裕的江浙一带会有着如此高昂的结婚成本,就连中原和西北地区也有了这样的社会风气。

在结婚成本高昂的情况之下,那些幸免于难,能够生存下来的女性,一旦成婚之后,无论其自身,还是其娘家,抑或其夫家,都不会随便考虑离婚,这就使得提高婚姻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降低离婚率的目的。

2.离婚要付出极大的物质成本

在古代的时候,一旦选择结婚其双方的财产就是夫妻的共有财产。也就是说结婚之后,男方是可以随意使用女方的财产,而在男方离开人世之后,其的全部财产的支配权都属于女方。

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这个共有财产是只在夫妻双方之间的,如果是一个共同生活的大家庭那么在分家的时候妻子的陪嫁等财产都不会被分掉。从中我们也就可以发现妻子的财产是不会变成丈夫的家族财产的。如果双方解除婚姻,那么女方是完全可以带走自己的陪嫁的。

离婚之后男方除了需要把女方的陪嫁还给女方之外,甚至还被规定要给女方一些财物。比如说李元素出妻之后因为给自己的妻子的财物不够丰富,使得妻子的亲族上诉。最后朝廷判决李元素要给自己的妻子王氏财物五千贯,并且李元素还被停了官职。

因为在整个案件之中,李元素都是过错方,在自身显达之后抛弃了自己的妻子。而其的妻子王氏是明显的受害方,所以必须要给予李元素以一些必要的惩罚。我们纵观古代的相关法律可以发现,虽然并没有明显的法律表明在离婚之后必须要对女方进行财物的补偿,但是古代的司法机关也很努力地对于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平衡,其致力于在弱势的女方和强势的男方关系之中找到一个和谐点,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们可以一定程度上认为,正是基于离婚要付出极大的物质成本从而使得其男女双方在离婚的决定之上都会选择谨慎,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于离婚率的降低。

3.离婚要付出极大的精神成本

我们纵观古代社会,可以发现社会舆论和社会风气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社会离婚率的高低。也就是说在社会风气比较开放对于离婚的态度较为宽容的情况下,离婚率就上升了;而与之相反的情况下,一旦社会风气对于离婚进行抵制的时候,离婚会造成极大的精神成本,这就使得很多会选择放弃离婚,从而降低离婚率。

在宋朝之前,对于离婚的态度社会舆论还是比较宽容的,并不会过分地对于离婚进行抵制和伤害,这个时期人们的观念里面是不会把离婚当做一种耻辱的。但是在宋代之后,人们渐渐思想变得保守,这使得其开始渐渐把离婚当做自己人生的一个巨大的耻辱。

并且这种耻辱感伴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加重。在明清时期的时候,单方面地对于女方的贞洁观念进行加紧,这个时期犯奸的女子不受三不去的限制,夫家可以出妻。与此同时我们可以发现,再嫁妇女会因为不贞洁受到人格的贬低,甚至会被剥夺他们应有的法律名分。然而使得被休弃妇女更加受到伤害的是,弃妇在回到娘家的时候会受到自己家人的看不起。

伴随这个离婚要付出极大的精神成本,使得男方渐渐开始认同这个观点。其把出妻当做是自己没有能力治理好自己的家庭,是自己人生中一个巨大的失败。正是基于这点使得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离婚率,从而稳固了封建王朝的统治。

总结:

我们可以发现,古代的统治者基于维护统治的考虑,会致力于降低离婚率。古代政府首先通过增加结婚、离婚以及再婚的成本,从而起到降低离婚率的目的。比如说,婚姻竞财行为提高了婚姻的成本,而离婚要付出的巨大财富增加了物质成本以及耻辱感则增加了离婚的精神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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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的小美嘉

简介:浙江传媒学院16级在校生浙江传媒学院16级在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