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7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抽检143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35批次。
近期,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13大类食品14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3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不合格样品为,杏花岭区米露糕点店制作的槽子糕,经检验,发现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过标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尖草坪区客都乐超市管理中心自制的油饼,经检验,发现铝残留量超标;清徐县幸福里生活超市自制的手工麻花,经检验,发现过氧化值超标;清徐县帅帅如怡生活超市自制的灌肠,经检验,发现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万柏林区八大祥酒楼开饭了店自制的凉粉,经检验,发现铝残留量超标;杏花岭区欣洋水产店经销的牛蛙,经检验,发现氟苯尼考超标;山西月明教育集团有限公司食堂使用的碗,经检验,发现大肠菌群超标等。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正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查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张 勇)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