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双梁园林绿化工程中心未依法投标接工程遭罚款1万元
上海双梁园林绿化工程中心在绿地北郊商业广场3期(D地块)的施工项目中,因2023年4月19日被发现存在未以投标方式承接必须投标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行为,受到了相关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徐建梁接到了来自监管机关的处罚通知。
该公司违反了《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经约谈笔录和施工合同等证据证实,上海双梁园林绿化工程中心应依法对项目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监管机关决定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即罚款壹万元整。
此项处罚的目的是确保所有工程项目都能公平、公正地采用招标方式选取承包商,防止暗箱操作和不公平竞争,从而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此外,处罚也促使企业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
上海双梁园林绿化工程中心表示,将接受监管机关的处罚并立即缴纳罚款。同时,公司将认真反思此次事件,加强内部管理,今后在项目承接过程中,坚决遵守《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应招标项目均依法进行招标程序,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通过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双梁园林绿化工程中心承诺将提升企业合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并为行业树立良好的市场秩序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