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简要介绍下《通知》出台的背景。
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是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相关招生工作,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体育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和规范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的系列举措,相关规范管理措施已于2021年起逐步实施,相关招考政策将于2024年落地。
文件发布以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各地各高校大力推进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和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全国统测,严格规范高校校考,加强考评人员管理,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取得了积极成效。
2024年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指导各地各高校稳妥做好相关工作,教育部印发了《通知》,对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等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细化部署,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通知》中的特殊类型招生主要有哪些?
《通知》主要明确了2024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保送生招生的具体政策,包括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资格审核、考试组织实施、招生录取等工作具体要求。
三、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2024年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认真落实2021年印发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部署要求,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一是提升选拔科学性。根据不同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大力推进分类考试,为有艺术体育特长的孩子创造公平发展的机会。稳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要求,引导基础教育更加注重培养艺体学生的基本素养和文化底蕴。二是减轻考生负担。全面实施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的统考统测,切实减轻考生和家长考试负担。严格选拔标准,引导考生理性报考。三是严格规范管理。在考试组织中严格考试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校外评委制度、考评人员回避制度、“黑名单”制度等,堵塞利益交换空间,保证公平公正。
四、艺术类专业招生采用什么考试评价方式?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艺术类专业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含省际联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省级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独立或联合组织实施。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要求较高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由招生高校组织实施。
五、哪些专业属于艺术类专业?哪些艺术类专业需组织专业考试?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专业分为两类:一类是不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包括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一类是可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相关高校可根据本校人才培养实际确定是否使用专业考试成绩。
六、对于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通知》提出了哪些要求?
一是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范围。2024年起,各省(区、市)省级统考对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科类基本实现全覆盖,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对于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个别科类,有关省份可通过省际联考或“考评分离”等方式实施。
二是提升省级统考的水平和质量。各省(区、市)按照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有关工作规范,结合高校人才选拔需求,合理设置省级统考科类和考试科目,优化完善省级统考考试内容、考务组织和评价机制。科学划定省级统考合格线,满足不同层次、类别高校选拔工作需要。
三是稳步提高文化课成绩要求。各省(区、市)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培养需求,因地制宜、分类划定、稳步提高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七、艺术类专业采取什么样的招生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录取。分为四类情况:
(1)对于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对于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具体投档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确定。
(3)对于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校考成绩择优录取。鼓励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可探索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具体办法由招生高校提前向社会公布。
(4)对于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专业,使用省际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省际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八、艺术类专业采取怎样的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确定。《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推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
使用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开始前进行,相关办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前向社会公布。
九、2024年高水平艺术团是否从招生环节选拔?
根据2021年印发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自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十、高水平运动队的报名资格有什么要求?
根据2021年印发的《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从2024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队。从2027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三年在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十一、高水平运动队的体育测试有何变化?
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所有项目的体育测试全部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高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
十二、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对文化课成绩有什么要求?
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高校按照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合理确定本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要求。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对于体育专业成绩突出、具有特殊培养潜质的考生,高校可探索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具体办法由招生高校提前向社会公布。
十三、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程序是什么?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体育总局指定的方式(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申请报考有关高校运动队招生项目。
招生高校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加体育总局组织的对应项目体育测试。
高考前,招生高校根据考生体育测试成绩提出本校相关项目体育合格成绩要求,确定并公示本校的体育考试合格考生名单,明确相应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高考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招生高校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要求的合格考生范围内,依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各项目招生计划和考生体育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考生人数不超过高校运动队招生计划数。
入围考生按照所在省(区、市)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填报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志愿,投档录取工作安排在相应普通本科批次开始前进行。招生高校按照公布的录取规则,根据入围考生填报的志愿和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对于有关高校录取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该高校相关专业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可录取至高校对应的普通专业;其余考生录取至高校的体育学类专业。
十四、高校保送生对保送资格有什么要求?
根据教育部等部门有关规定,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人员具备高校保送资格。高校可按照招生政策规定从上述人员中招收保送生,其中公安英烈子女按有关规定只能保送至公安类院校。
十五、高校保送生的录取专业如何安排?
有关高校招收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保送生原则上录取至与学生特长相关的基础学科专业。
高校招收的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继续加大向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所需语种专业及国家急需紧缺语种专业倾斜。2024年起,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外交学院可继续招收少量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就读英语语种相关专业,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培养方案,选拔培养英语类拔尖人才;其他高校招收的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限定就读除英语以外的小语种相关专业。鼓励相关高校培养“小语种+”复合型人才。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小语种以外的相关专业。
十六、特殊类型招生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哪些?
《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建立健全多级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发力。认真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按工作要求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按要求公示的有关特殊类型考生一律不得录取。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复核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同时,要求各地和有关高校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来源:教育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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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署2024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相关招生工作,2021年9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国家体育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对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系统性改革,相关举措将于2024年落地。日前,教育部印发通知,对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作出部署。具体内容跟教育小微一起来看——
通知强调,2024年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认真落实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
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加强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优化招考办法,推动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更加科学规范。进一步加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能力建设,完善省级统考科目和内容,考试科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要加强校考与省级统考衔接,合理确定校考形式及内容,科学制定招生录取办法。明晰高水平运动队人才选拔培养定位,完善评价办法和招生录取机制,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人才选拔培养质量。
通知强调,各地和有关高校要严格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加强招考规范管理,加强过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公正。严格考生资格审核,严格考评人员遴选标准,加强考评人员业务培训,认真落实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和“黑名单”制度。严把考试入口关,严格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严格评分标准,确保评分质量。严格录取标准,稳步提高选拔质量。深入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考生关切。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等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1.落实高校主体责任。有关高校是本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高校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健全校内党政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制度,落实相关工作机制。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完善工作举措,指导相关部门履行工作责任,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严格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
2.履行属地监管责任。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大对属地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统筹和指导,结合本地实际,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考试安全保障机制,从严从实做好考试招生组织管理工作。
二、优化招考办法,推动改革平稳落地
3.平稳做好艺术类考试招生。各地要认真落实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部署,进一步加强省级统考能力建设,考试科类基本实现全覆盖。要对照有关工作规范,完善省级统考科目和内容,优化考试组织和流程,推进省级统考提质增效。要科学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确保改革平稳落地。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个别专业校考。有关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科学制定校考专业考试招生办法,加强与省级统考衔接,合理确定校考形式及内容。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有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4.平稳做好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有关高校要紧紧围绕高水平运动队工作定位,根据学校运动队建设规划,优化招生项目范围。要严格招生程序,完善评价办法和招生录取机制,合理确定文化成绩要求。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
三、严格招生政策,加强过程监督管理
5.严格考生资格审核。有关高校要认真落实特殊类型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见附件),明晰相关类型人才选拔培养定位,科学确定本校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程序,会同各地严格审核考生的身份、学籍、省级统考、校考、高考报名等信息,并及时公布审核结果。不得降低报考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积极支持高校做好资格审核工作。
6.强化考评人员管理。各地和有关高校要严格考评人员遴选标准,加强考评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安全保密和遵纪守法教育。加强考试专家评委库建设,扩大考评人员遴选范围,原则上省外校外人员比例应达到一半以上。认真落实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和“黑名单”制度。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特殊类型招生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回避。开展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高校及其内设院系、部门的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或其他组织以任何方式开展前述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7.加强招考规范管理。各地和有关高校要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和考务管理规范,细化完善命题、制卷、试卷流转、回收、保管等全过程安全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深入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引导考生遵守考试纪律。严把考试入口关,制定要求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或在考点入口集中保管手机的办法,积极配备智能安检门,严格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等作弊工具入场。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严格考试评分标准,确保评分质量。严格执行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办法和录取标准,稳步提高选拔质量。
四、优化宣传服务,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8.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地和有关高校要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加强政策权威解读,主动做好信息发布、考生提醒、咨询服务等工作,及时消除考生疑虑。密切关注相关工作舆情动态,及时回应考生关切,严防借机恶意诋毁、不实信息炒作。
9.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建立健全多级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发力。认真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按工作要求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按要求公示的有关特殊类型考生一律不得录取。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复核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审查或复测发现问题的,组织专门调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 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各地和有关高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按照有关部门部署,加强本地区艺术体育等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严禁机构进行虚假宣传、炒作考试录取结果,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考试作弊、干扰考试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教育部授权各地各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综合评价、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等考试招生工作参照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当年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高校。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