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e60遗落在出租车上,被后一个乘客“顺”走。榆林警方:盗窃!

陕西警方 2024-10-24 11:38:01

“瞒天过海”“顺手牵羊”“掩耳盗铃”

因一时贪念

在出租车上“捡走”其他乘客遗落财物

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

不料失主报警后

民警很快找上门

不仅东西物归原主

还因涉嫌盗窃,而付出沉重代价

9月27日,榆林市榆阳区居民张先生来到榆林榆阳公安上郡路派出所求助,称他在金沙路某酒店就餐后乘坐出租车回家途中,不慎将一部价值5000余元的华为Mate60手机遗落在出租车上,且手机内存储许多重要工作资料,张先生拨打电话寻找,手机却始终处于关机状态。#榆林头条#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信息,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调取出租车内视频监控资料,发现当日23时50分许,一嫌疑女子在受害人张先生下车后,坐上该出租车并发现遗落在车上的手机,随后便心生歹念,不动声色地将手机“顺”走。

民警全面梳理、大量研判后,很快确定了嫌疑人刘某的身份信息。面对民警的讯问,刘某后悔地说道:“当时就是有贪便宜的心理,觉得捡的手机,没啥问题。”

目前,刘某涉嫌盗窃罪被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捡”走手机,也构成盗窃。出租车内不属于自己的物品千万别乱捡,如发现车内有他人遗留之物,要及时告知出租车司机或是拨打110报警电话,切勿掩耳盗铃,因一时贪念而铸成大错。

日常生活中如何区分“捡”和“偷”呢?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通俗理解就是私人财物脱离了占有人的控制,如在大街上捡到无人认领的手机叫“捡”;而私人财物被主人落在出租车上,在封闭空间中,财物的控制权暂时由主人转移到出租车司机,这时如果偷偷拿走财物就是“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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