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中小学设立心理指导老师,大概也是最近十年来的新事物,过去基本不关注师生心理健康问题,或者说只是在学校的年终报告中有所体现,最终解决问题依旧是把老师看作万能人士来进行描述。老师们自身的心理问题老师们自己消化,学生们的心理问题就完全依靠所谓老师们的关怀关心来解决了。
随后由于对外教育交流的进行,在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体系内设置心理指导老师的做法,正式被国人接受,并引起中国教育体系的普遍认同。上层建筑对广大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的重视,结果就是自上而下的决定在学校增设心理指导老师岗位,这个工作落实得很快,各个城市快速培养了一批心理咨询师,这帮人纷纷进入教育体系,成为各个中小学的心理指导老师。表面上看,最近五六年来,中国中小学设置心理指导老师胡做法相当普及,密度已经超越了西方国家,尤其是对西方几个发达国家的碾压,令咱们中国教育界的一些人沾沾自喜。
但大密度的设置了心理指导老师以后,效果怎么样呢?以胡鑫宇事件为例,也就是心理指导老师纷纷落户各中小学以后,类似胡鑫宇事件这样的恶性事件反而越来越多,越来月普遍,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一、互联网时代,形势更复杂了,但形式上的专职心理干预不但等于没有,甚至不如没有。
互联网时代,各种纷繁复杂的信息几乎是无孔不入,青少年学生分辨力相对于成年人而言,确实更弱,而互联网上的信息往往比之于老师在课堂上的教育,更加有说服力。此时,学校设立了心理干预和管理的心理指导老师,广大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就会天然放下心理引导和疏导的工作,而这些由上级主管部门招聘考核任命到学校里的心理咨询师们,在心理专业层面并无理解,更缺乏诊断和日常维护的能力。也就是说,当下全国各个中小学学校里的心理指导老师,根本上只能算作是一个名目,一个说法,解决特定关系人群的就业,如此而已。因此才有了胡鑫宇等一系列青少年在校内校外自杀的现象出现。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领域几乎所有岗位都具备了市场意识,唯独心理指导老师没有。
我们注意到,在学校设置心理指导老师,完全是对外进行教育交流之后的一种形式上的模仿。我们不否认顶层设计层面对于这个岗位价值的理解,但在具体落实的时候,它就成了中下层教育部门、学校的一个考核数据,形式上的配备比效果上能真正具备重要。这就是设置了心理指导老师之后,中小学由于心理健康问题出现的恶性案件反而更多了的原因。当基本教学岗位的老师们因为市场竞争与市场调节而逐步优化、教学质量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专门为维护师生心理健康的心理指导老师却以计划经济的手段,强行安插,甚至是人情安插,在缺乏最基本的竞争的情况下,这帮子打着心理指导老师旗号在国家财政上拿工资的人,他们怎么可能会真正发挥作用,为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出力?
因此,学校心理健康建设要切切实实地做好,纳入市场成为必然,学校心理健康建设走外包化是必然的选择。
也就是说,西方各国把学校广大师生的心理指导和心理干预外包给专业机构,应该被我们接受和普及。而事实上,在江浙沪和广东、福建等沿海省份的一线城市,大量有外资背景的私立中小学采用的就是心理健康建设外包,通过这类专业人士深入地工作来维护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
前文我们说的是一线城市的私立学校已经走外包路线来构建师生心理健康,那么公立学校怎么办?在这个问题上最起码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资金问题,因为心理咨询和指导机构社会上大把的存在。通过湖南省长沙某高中的做法来看,资金问题同样很容易解决。一是公立学校本来就存在一笔关于维护广大师生心理健康的专项资金。这笔资金每年由当地政府划拨给学校,但由于在维护师生心理健康这个层面,国内大部分公办学校都是形式上设置这么一个岗位,请一个基本不懂的人领一份工资,绝大部分专项资金一定会被挪做他用。而湖南这所学校解聘所谓的心理指导老师,一方面全额使用政府划拨的专项经费,另一方面吸收社会捐助来做这件事情。
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工作已经越来越重要,但我们在教育领域的僵化体制和不负责任的做法,使得我们在这项工作上明显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事实证明,形式上设置的心理指导老师,这种做法与我们的初衷相去甚远。这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维护青少年心理健康的会议上,关于不要让心理指导老师岗位成为腐败的一个分支的说法,很显然就是针对中国等少数几个国家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