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宰相之杰张居正,一条鞭法的改革措施为清王朝承袭

语史海 2024-02-13 07:31:59

张居正,字叔大,别号太岳,湖广江陵(今湖北)人,是明代政治改革家。他生活的时代,正当明王朝由盛转衰的时期,一生历经嘉靖、隆庆、万历三个朝代。

张居正二十二岁时中进士,开始政治生涯。《明史》说他"通识时变,勇于任事"。隆庆初年,他入阁当大学士,主持北方边务,表现出杰出政治才能。万历初年在李太后和太监冯保的支持下,出任首辅(宰相),随即雷厉风行地革除弊政,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推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

明后期官僚机构十分腐败,官员追逐名利,贪污成风,不务实事。张居正为整顿吏治,奏请明神宗实行考成法。具体办法是:由中央各部衙门,将拟办公事登记造册,分别置立一式三本文簿,用以留底、备案和送内阁查考,严格限期完成来往公事,做到"月有考,岁有稽"。凡拖延迟报者,皆论罪处理。吏部据此来考·核官吏。考成法收到了显著成效,保证了封建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张居正改革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重才"和"执法"。他针对当时用人制度的各种弊端,疾呼"为国家爱养人才",提出"但问功能,不可拘资格"、"唯才是用"、"随才任使"、"信而任之"的用人之道,并规定按军功封爵,官职一概不准世袭,赏罚必须分明。他先后起用了优秀将领戚继光等主持军务,治河专家潘季驯主持河工,所以当时人说:"江陵(张居正是湖北江陵人)最能知人用人。"

张居正也很注意整顿法纪,提出"法所宜加,贵近不宥","法在必行,奸无所赦",并且说到做到,对犯法作恶的皇亲国戚也敢于绳之以法。经过一番整顿,使万历初年吏治大为改观,《明史》说:"自是一切不敢饰非,政体为肃";"虽万里外(政令)朝下而夕奉行。"

张居正的经济改革措施效果最为显著,对后世产生了深刻影响。明朝中叶以后,土地兼并严重,国家财源枯竭,阶级矛盾激化。张居正为改变这种状况,下令重新丈量全国土地,清查漏税的田户,实行赋役改革。万历九年(1581年)通令全国实行一条鞭法,将力役合并到田赋中征收,一概缴纳银两。这项改革是我国赋役制度史上的重大改革,它既保证了国家的税收,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负担,并且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张居正死后,诸多改革措施均遭废止,但这两项重大改革,明神宗不得不保留下来,因为它保障了封建国家的经济利润。一条鞭法后为清王朝所承袭。

张居正任首辅十年,实行了系列改革,促进了社会的安定,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缓和了阶级矛盾,使万历初年出现了国泰民安、四境和睦、万国依附的景象。明代思想家李贽称赞张居正为"宰相之杰"。

0 阅读:34

语史海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