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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溺女婴的原因主要有:
经济压力:古代百姓大多贫苦,养育女儿至成人花费很多,而收益又相对较低,很多家庭无力承担。
婚嫁习俗:古代厚嫁风气严重,嫁妆往往超过彩礼,女方家庭若不能提供丰厚的嫁妆,女儿在夫家可能会受到苛待。
重男轻女观念:在一些地区和文化中,重男轻女的观念根深蒂固,生了女孩的家庭可能不想抚养。
至于为什么不把女婴卖给别人,主要是因为:
难以找到买家:由于上述的经济压力和婚嫁习俗,很多家庭都不愿意买女孩,除非是直接卖给人家做媳妇,但这种情况也并不普遍。
道德和法律的约束:虽然古代法律对溺婴的惩罚并不严格,但卖婴行为同样受到社会舆论和道德的谴责,且难以找到合法的交易渠道。
总之,溺女婴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女婴的生命权,是极不道德和非法的。
下面网友分享的一些真实经历,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示和感悟
黄知府这么说,看来有些人是为了面子不想卖女儿,就直接溺死了免费送都没那么多人要,人家自己有孩子干嘛养别人的有些人把资产都吞了,剩下一些人连基本温饱都顾不了。嗯呢,后面我记得老头还进了局子,差点就死了。人类的本性啊,像是你不想劳动 却想要钱的回报我们老家会说亲生孩子是领养的孩子带来的,“开了怀”男孩五岁以前值钱,上学后就基本没人要了。十二三岁以后都是女孩值钱了。欢迎留言讨论呢感谢各位看官的阅读,祝看到这里的你天天开心,顺风顺水发大财,别忘了点赞关注哦~我们评论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