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富、反、坏、右”,是那年月的“五类分子”,专政对象、批斗对象。今天给读者讲一位“五类分子”戒烟的故事。这涉及到人的尊严、人的体面、人的自尊心。这位“分子”是我的老乡党、老前辈,直到今天,我也不知他到底是“逃亡地主”,还是“历史反革命”,反正十年浩劫一开始,就把他当成“分子”斗了。他是有几十年烟龄的老烟民,烟不离手。我尊重他,听说,只是听说,他年轻时,在河南确山和杨靖宇将军,他称马尚德,是朋友,为将军跑过腿,送过信,绰号“飞毛腿”。“好汉不提当年勇。”阴错阳差,初一十五,他后来成了“分子”。老人家早去世了,但还在我的心里。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从北京回家乡信阳,看望老人家,他的“分子”帽子早被摘掉了,但清贫依然。我掏出烟盒,给老人家敬上一支。他摆摆手:“你小子不知道?我早戒烟了!”“您抽了一辈子烟,戒得掉?咋戒掉的?”他说,那年月开会多,天天开会,一开会坐一圈,有人开始散烟,一人一支,可是轮到该散给我时,人家隔了过去,不给我。张三这样,李四也这样。心里像被捅了一刀子,脸上像挨了一巴掌。但想想也不怨人家,咱是“分子”,人家怕沾包。于是,从此,戒烟了,一支也不抽!这就是老人家戒烟的故事。我深知心被捅刀子,脸被搧巴掌的屈辱和痛苦。“树有皮,人有脸”,打人不打脸,脸是尊严,是体面,是自尊心。“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人争的,除了穿衣吃饭,更要争做人的尊严。无论工人阶级、贫下中农,还是“五类分子”,凡是人,谁没有尊严?问题是,那年月,把人不当人。今天,无论大官、大款、大腕,还是贩夫走卒,人人也争那一口气——做人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