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现家里有小偷,马上将对方按在地上制服

李志鑫说 2024-11-16 18:50:31

一起寻常的入室盗窃案,却因为小偷突发心脏病身亡而演变成刑事案件和民事索赔纠纷。当小偷闯入他人住所实施盗窃时遭遇不测,其家属能否向房主索赔?面对81万元的高额赔偿要求,法院又将如何裁判?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正当防卫界限的深入思考。案件回顾

2023年8月的一个深夜,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的陈某在自家仓库整理货物时,突然发现厕所里藏着一个陌生男子。凭借多年经商的经验,陈某立即判断对方极可能是入室盗贼。

为防止对方逃跑,陈某一边让儿子报警,一边冲向厕所准备将可疑人员控制住。由于陈某体格健壮,身高超过180公分,他很快就将身材瘦小的男子制服在地。

被制服的男子名叫李某,年约50岁。在等待警察到来的过程中,李某突然表示自己有心脏病,请求陈某松开。陈某担心这是李某的脱身诡计,并未完全放松控制,但稍微减轻了压制的力度。

没想到李某趁机剧烈挣扎,试图逃脱。陈某见状立即加大力度将其重新制服。就在这时,李某突然面色发青,呼吸急促,很快就失去了意识。

到场的医护人员立即展开抢救,但李某最终因急性心肌梗死导致的心源性休克死亡。经法医鉴定,李某胸腹部有轻微压痕,符合被外力压制的表现,其死亡与心脏病发作和外力压迫综合导致。

警方在李某身上搜出了作案工具和陈某仓库里的部分物品, 证实了他确实是在实施盗窃行为 。案件至此出现了意想不到的转折。

李某的家属以陈某的过度压制导致李某死亡为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指控陈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他们还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陈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1万元。

陈某对此感到十分委屈。他认为,自己是在保护合法财产,采取制止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况且他并不知道李某患有心脏病,也没有故意伤害对方的意图,最多只愿意支付6万元作为人道主义补偿。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案件最终进入司法程序。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决定不予起诉。民事诉讼也经过多轮开庭审理。

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陈某的制止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以及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从法律角度分析, 正当防卫需要符合三个基本要件 :必须存在不法侵害;防卫行为要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本案中,李某深夜潜入他人住所实施盗窃,构成现行违法行为。陈某为保护财产采取制止措施,时间点符合“正在进行时”的要求。在制止过程中,陈某主要采取压制手段,并未使用器械或者拳打脚踢等暴力行为, 防卫手段与盗窃行为的危害程度相当,不存在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情况 。

关于民事赔偿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即使李某死亡与陈某的压制行为存在一定关联,但这种损害是李某自身违法行为引发的后果, 责任应当由李某自己承担 。

最终,法院驳回了李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判决既保护了正当防卫权利,也明确了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的行为界限,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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