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新一轮医疗反腐,持续至2026年10月!

壹眼观察 2024-11-26 23:26:2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计划从 2023 年 12 月到 2026 年 10 月,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大规模的巡查。此次巡查旨在强化公立医院的党建、廉政、运营等方面的工作,重点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随着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视不断提高,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全面启动。2023 年底,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 年度)》,明确了巡查的范围、重点和实施过程。此次巡查不仅是对医疗行业的一次全面体检,更是推动医疗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契机。

自 2005 年以来,国家卫健委已经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四轮大型医院巡查。这些巡查在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而本轮巡查更是首次特别制定了《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巡查工作的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使得整个巡查过程更加规范和有序。

巡查的重点聚焦在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以及运行管理上。在公立医院党建方面,重点巡查公立医院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相关情况,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医院文化建设等。在行业作风建设方面,重点巡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及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情况。在运行管理方面,重点巡查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相关国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医疗运行管理、财务运行管理、法治建设运行管理和经济运行风险管理等。

此次巡查采用自查结合实地巡查的方式,自 2023 年 12 月启动,于 2026 年 10 月底前完成。三级综合医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7 天,三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医院原则上不少于 5 天。同时,鼓励条件成熟的区域探索实施跨省交叉检查,以确保巡查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不仅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政府监管职能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通过巡查,可以深入挖掘和整治医疗行业内部的腐败问题,规范医院的运营管理和医疗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为群众的健康权益提供更进一步的保障,并促进医疗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巡查重点内容

(一)公立医院党建

本次全国范围内的大型医院巡查,将对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情况进行深入巡查。重点关注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等方面是否充分发挥领导作用,以及是否建立健全党委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机制,确保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

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巡查将聚焦公立医院党的政治建设落实情况。一方面,检查医院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是否坚持,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是否落实,确保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 的要求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关注是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治理 “七个有之” 问题,做到 “五个必须”。同时,还会考察医院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约束,促使班子成员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医院管理;是否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按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是否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健全以需求为导向,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是否建立并落实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对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巡查将着重考察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是否全面覆盖医院各内设机构及所属各单位。党支部是否严格执行 “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对党员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并建立健全党支部参与科室重要事项决策的制度机制。同时,关注是否健全党支部书记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 “双带头人” 培育工程,且党支部书记一般是否由内设机构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是否建立健全 “双培养” 机制,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是否推动党组织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在医院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重点巡查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情况。主要看是否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行医德 “一票否决” 制,将医德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是否加强正面教育,引导医务人员弘扬和践行崇高职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是否开展患者及员工满意度测评工作,并根据测评结果完善医院建设、发展和管理工作;是否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二)行业作风建设

对行风组织建设、行风教育培训、行风机制建设、行风热点问题和公益性保障情况等进行巡查。

本次巡查将深入了解医院的行风组织建设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健全行风管理体系,配备足够的行风管理人员,以确保行风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检查医院是否定期组织行风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在行风机制建设方面,重点关注医院是否建立完善的行风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如投诉处理机制、廉洁自律机制等,以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行风热点问题,将重点巡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具体包括是否制定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工作、“九项准则” 和廉洁从业行动计划的具体办法,完善切合实际、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规章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集中整治工作是否做到思想发动、自查自纠、线索移交、问题核查、组织处理、机制建立 “六个到位”;是否加强对 “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监督,做到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体现严管厚爱、宽严相济,精准运用 “四种形态” 开展工作;是否加强对接受商业提成、参与欺诈骗保、实施过度诊疗、违规接受捐赠、泄露患者隐私、牟利转介患者、破坏就医公平、收受患方 “红包”、收受企业回扣等违反廉洁从业行为的监管;是否建立完善覆盖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要药品耗材、大型医疗设备、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项目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和监管机制,并做好问题处置和持续改进。

此外,还将关注医院的公益性保障情况,检查医院是否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平的医疗服务。

重点巡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是本次巡查的重点之一。巡查将检查医院是否制定具体办法,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关注医院是否做到思想发动、自查自纠、线索移交、问题核查、组织处理、机制建立 “六个到位”,加强对 “关键少数” 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精准运用 “四种形态” 开展工作。

对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落实情况,将检查医院是否加强对接受商业提成、参与欺诈骗保、实施过度诊疗等违反廉洁从业行为的监管。重点关注医院是否建立完善的监测预警体系和监管机制,覆盖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等关键节点,并做好问题处置和持续改进。

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也将是巡查的重点内容。检查医院是否积极推进该行动计划,加强医务人员的廉洁教育,提高廉洁从业意识,规范医疗行为。

加强对接受商业提成、参与欺诈骗保、实施过度诊疗等违反廉洁从业行为的监管。

本次巡查将加大对接受商业提成、参与欺诈骗保、实施过度诊疗等违反廉洁从业行为的监管力度。通过检查医院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账目、医疗记录等,排查是否存在医务人员接受商业提成的情况。同时,关注医院是否建立健全防范欺诈骗保的机制,加强对医保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使用。对于过度诊疗行为,将检查医院是否严格按照医疗规范和指南开展诊疗活动,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三)运行管理

对医院高质量发展、医疗运行制度管理、财务运行管理、法治建设运行管理和经济运行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巡查。

在医院高质量发展方面,巡查将重点关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工作情况,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落实情况,推进运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违法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医保飞行检查、审计等相关工作整改情况,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处理情况,以及是否建立内部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通过检查医院的绩效考核指标、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等,评估医院的高质量发展水平。

医疗运行制度管理方面,将检查医院是否落实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同时,关注医院是否按照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规范日常诊疗行为,全面推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此外,还将检查医院是否建立高值医用耗材使用院内点评机制和异常使用预警机制,开展对高值医用耗材用量情况监测分析,监测分析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是否开展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短缺药品管理、药品使用监测工作;是否按照《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对医务人员利用职业身份参与医药广告的制作、发布或 “直播带货” 等变相发布广告行为的监管;是否按照平安医院建设要求,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和智慧安防建设,完善并落实接诉即办等患者投诉管理机制。

财务运行管理方面,巡查将重点关注医院是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是否合理。检查医院是否建立健全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的预算和绩效管理。是否按规定编制医院年度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组织开展年度决算。是否建立全面预算分析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分析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是否按规定对医院全面预算信息进行公开。同时,关注医院是否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开展有效的预算绩效监控和纠偏,客观公正开展绩效自评和整改工作。是否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落实《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建立并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价、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自查等价格管理制度。是否实施全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是否开展符合医院实际的业财融合试点项目。是否明确资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设置,建立资产管理联动机制,规范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

法治建设运行管理方面,重点巡查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和院内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主要看医院 “三重一大” 事项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等贯彻落实情况。新增及在建基本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等,是否存在违规举债开展基本建设。是否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相关货物、服务和工程等采购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管理和审批程序。

经济运行风险管理方面,重点巡查公立医院内部审计制度落实、内部控制建设运行以及风险识别防范化解等情况。检查医院是否落实《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按规定和程序推动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齐配强内部审计人员,并按照内部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项目、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是否建立健全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按规范开展合同签约、执行履约、款项拨付。是否开展医院经济运行风险的识别防范化解,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梳理风险点,加强风险识别预警,制定防范化解措施。是否落实资金竞争性存放、公益事业捐赠、“三公” 经费管理制度,不得违规设立账外账、小金库。是否落实 “两个允许”,实行绩效工资管理,采取制度安排,确保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建立高值医用耗材使用院内点评机制和异常使用预警机制等。

本次巡查将重点关注医院是否建立高值医用耗材使用院内点评机制和异常使用预警机制。通过建立点评机制,对高值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不合理使用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建立异常使用预警机制,对高值医用耗材的使用量、使用频率等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发出预警,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合理使用和浪费。这将有助于规范医院的高值医用耗材管理,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医疗成本,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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