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宗李治,一个非常熟悉的人物,影视和部分史书为了抹黑篡位的武则天,连带把李治说成软弱无能的无道昏君,一个受武则天操控的傀儡。
史书里的李治,实际上无论在能力、用人、治理和驾驭群臣的手段,一点也不比父亲李世民差,对唐朝的贡献连李世民都输给了他。
观两虎相斗,李治白捡皇位
李治本来与皇位无缘,他的四哥魏王李泰受到李世民的宠信,李泰萌生了夺嫡的野心,严重威胁到了太子李承乾,李承乾想杀了李泰,遭惨失败的他打算逼宫让李世民退位,再杀了李泰,便叫上了叔叔李元昌和属官贺兰楚石的岳父侯君集一起谋划。
可惜还没开始就败露,李元昌和侯君集被杀,身为嫡次子的李泰知道李承乾一旦被废,太子的位置不是他就是嫡三子的李治。李泰立马先发制人向李世民保证若立他为太子,死前会杀了自己的儿子传给李治。
李世民本来答应了,李泰见李治和李元昌生前走得近,威胁李治要是敢争太子就把他和李元昌交往的丑事告诉李世民。李治也不好惹,转身告诉了李世民,大臣也警告没有谁傻得杀儿子传给弟弟。
李世民这才明白李泰的野心,要是若立他为太子,李承乾和李治不会善终,思来想去废李承乾流放黔州,将李泰赶出长安贬为郡王,立李治为太子。李承乾与李治的二虎相斗,得利的是白捡皇位的李治。
借刀杀人,杀吴王李恪
公元653年,高阳公主谋反败露,吴王李恪也卷了进来,他被长孙无忌定为谋反案的同党,另外还有江夏王李道宗、名将执失思力也被牵扯进来,最终李治杀了吴王李恪。
表面上看是长孙无忌铲除异己,实则是李治借刀杀人,当初当上太子不久,李世民总认为他懦弱无法胜任,觉得性格像自己的吴王李恪能胜任,就动了废李治改立李恪的念头。
这一想法被长孙无忌反对,一来李恪是庶子,废嫡立庶不合礼制,二来李恪身份不简单,他的外公是隋炀帝杨广,第三就是长孙无忌也有自己的小心思,认为李治继位能好控制,李恪继位自己得卷铺盖走人。
李治继位之初,长孙无忌褚遂良联合打击异己,李恪成了第一个打击对手。调查高阳公主、房遗爱夫妇谋反案时,房遗爱是房玄龄的儿子,而房玄龄生前是长孙无忌的竞争对手,长孙无忌就暗示房遗爱把李恪牵扯进来,可免他一死。
结果被看成软弱的李治,下旨高阳公主夫妇自尽,参与者叔叔李元景、巴陵公主夫妇、薛万彻等人皆斩,李恪也被赐死,诸子流放岭南。
借力打力,铲除长孙无忌
李世民临终前,担心李治而给他留下了一群元老,其中以长孙无忌和褚遂良为托孤重臣,长孙无忌还有另外两身份,既是开国功臣也是玄武门的功臣,同时还是李治的亲舅舅。
长孙无忌用元舅的身份辅政,起初李治对他言听计从,但自从借房遗爱谋反案打击异己后,长孙无忌的权势达到了巅峰,七人组成的宰相团体除了李世勣之外,其余六人全是长孙无忌一党,李治作为一个皇帝是无法容忍的,可又不能直接跟长孙无忌挑明。
这种局面下,李治想到了武则天,武则天本为李世民后宫才人,李世民生前留下死后没有子女的嫔妃出家为尼,李治不怕天下议论和群臣的反对,把武则天纳进后宫封为昭仪。
李治将武则天包装成打手,先是在“废王立武”试探谁反对谁支持,毫无疑问元老大臣没有一个同意的,特别是长孙无忌和褚遂良极力反对。唯有李世勣看出李治立武则天为皇后的决心,谁反对就是秋后的蚂蚱,所以在废王立武的问题上装病不出门不议论不表态。
直至李治亲自登门拜访,李世勣只用了一句“立皇后是皇帝的家事,何必需要问外人的意见”,此话正中下怀,李治要的就是他不支持不表态,若是李世勣也是长孙无忌一党的连他也除掉。
李治立武则天为皇后后,两人达成了默契一个在暗,一个在明对付元老大臣。武则天用心腹许敬宗报复长孙无忌一党,而长孙无忌被诬告谋反,李治连问也不问长孙无忌,将其流放黔州,其后长孙无忌又被杀死,家属流放岭南当奴,褚遂良贬至爱州(今越南)刺史,其他元老也是贬的贬,罢官的罢官。
灭西突厥、灭高句丽、灭百济
李治在掌握大权后,军事上开始对外用兵,启用被冷落了三十年的老将苏定方灭了西突厥汗国,西突厥及其附属部落全部纳入唐朝的版图,并设昆陵、濛池都护府,为了加强控制将安西都护府迁至龟滋,由此整个西域在唐朝掌控之下。
西突厥被灭后,李治用兵方面从西转移到了东边,东边最大的敌手是百济和高句丽,高句丽易守难攻,杨广和李世民都没有拿下,百济则是高句丽的盟友,新罗的敌人。
李治采用先打百济的策略,再次启用苏定方领兵和新罗联手灭了百济,后用李世勣灭了高句丽,设安东都护府管理百济和高句丽,唐朝的版图得以再次扩大。
据史书记载,李治在位期间唐朝版图是最大的,东起朝鲜半岛,西临里海,北至贝加尔湖,南至越南横山,高达一千两百万平方公里。
连史学家都承认,李治时期的唐朝无论哪方面,在当时的世界上,只有东罗马帝国和阿拉伯帝国能与唐朝相比,甚至认为李治时期的军事力量和威望是整个唐朝的巅峰,超过了他的父亲李世民时期。
小编认为,李治晚年因体弱多病放权给武则天,造成了后来的一系列事件,但不能以此断定他软弱无能,无论用什么角度衡量,李治都是一个很成功的皇帝。
本文参考文献:《旧唐书》《新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