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同学群里发了《承欢记》:这一届的妈妈们,可不想接刘婉玉端的"中国式妈妈"这口锅的链接,没想到群里居然展开了一场嫁娶阵营正反方大辩论。
我问陆同学:你嫁女会是什么心态?
陆同学很快回答:我也想女儿嫁个有钱人住上大别墅,礼金一百万以上。这是做梦时笑出声的事。其实,只要女儿开心,找到一个有责任担当人品好的老公就可以了,钱多钱少只是暂时的。
曾同学:我一直跟我女儿说,一人幸福,全家幸福,她们上初中我就开始教育,不希望男方腰缠满贯,高官厚禄,但是幸福是个前提,自己的人生自己做得了主。我觉得女儿找婆家,一定要了解对方的原生家庭,必须的。
唐同学:原生家庭怎么了解?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如何了解亲家的为人?
曾同学:多点了解男孩,多少都会看到他父母亲的影子。
唐同学:肯定都是在你面前表现好的一面啊。不生活在一起,怎么知道他父母什么人?
曾同学:你怕啥,你的是儿子。真正担心的我觉得还是女方家长。
唐同学:儿子也担心啊,儿子怎么就不用担心呢?
我:在婚姻中,男性是主要利益获得者那一方。
唐同学:儿子的婚姻风险还更大。因为女方会在结婚之前要彩礼、要房子加名。一离婚,彩礼没了(更确切地说,返还视情况而定),房子一半没了。相当于半辈子家当没了。现在有的女性,动不动就离婚,就看男方你敢离不敢离,房子一半没了。
我:婚前财产加名字也不能分割的。

唐同学:你从哪里听来的?结婚之前就把财产赚到了。你说谁是利益获得者?甚至有岳父母靠从女婿的彩礼里面赚自己儿子的彩礼。民法典里规定得很明确“婚姻自由”。试问哪个女孩不以“我妈说了,彩礼一分不能少”为由不达目的不罢休的?
我:太偏激了吧,那可能所有女孩家庭都这样?!
唐同学:她父母不能干涉她的婚姻,她真爱你,完全可以拿个户口本跟你去扯证,为什么要让她父母赚到钱为前提?婚姻是神圣的?民法典说的很明确“不能以婚姻索取财物”。可是现在多少人靠婚姻赚钱(我没指女性,不否认男人也有收彩礼的虽然我没见过)。
不是说好了不物化女性的吗?为什么把婚姻等价做交易了呢?我们养儿子的,也是辛辛苦苦拉扯大的,我们为人父母也不容易,怎么就女儿拉扯大不容易?我儿子跟你女儿结婚,也要叫你们爸妈,我要不要亲家支付改口费?不给的话,以后叫你们叔叔阿姨!
我:别激动,看看婚姻法。
唐同学:你女儿和我儿子结婚,组建的是自己的小家庭,这个小家庭不是我家的也不是亲家的,是他们自己的。不存在嫁到我家做三等公民的情况,怎么就一副卖女儿的架势?!早就没有婚姻法了,现在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而且,婚姻家庭编即将出台的司法去解释2,更多地保障了为家庭操持家务的人的权利,离婚时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我:你太激动了,你遇到了?
唐同学:整个社会都这样啊。反正我是这样教育我儿子的: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结婚一定要慎重,不要找那种靠婚姻赚钱的物质女。就算不结婚也无所谓,因为不幸福的婚姻是一辈子的痛苦。
我儿子将来结婚不结婚、结了婚生不生孩子、生几个孩子,甚至喜欢男的还是女的,我一概尊重他的意愿。他如果喜欢一个离婚带娃的女性,我也不反对。我也不催婚,我觉得不结婚未必不幸福,结婚未必就幸福。人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
曾同学:你的见解明晰有条理,点赞。
唐同学:我用半辈子的时间才知道,我老公原生家庭就我小姑子体贴孝顺。有多少事是十几年、几十年后遇到了才看透的?所以奉劝各位同学,原生家庭根本无法考察。
其实不管儿子女儿,我觉得我们为人父母,都应该教会他们在婚姻中保护自己。真的,很多人婚后会变心的。况且,就算我们对亲家家庭不满意,你劝他俩分手,他俩也不可能分手的。
唐同学:热恋阶段,他们不分彼此,也不会想到提防和保护。我觉得:1.守护好个人财产;2.不要随便做全职家庭主妇或者家庭主夫,除非你自己有副业收入。
我:看来每个人遇到的人和事都不一样吧。
唐同学:有时候女方报价,男方马上就同意了。
曾同学:报价?
我:所以要看遇到什么人家,不要看网上扩大化的言论就一棍子打死一船人。我有个亲戚女儿准备结婚,婚房就是男方家原来买的,亲戚也没要求加名字,装修款男方出钱,女方负责装修。就这么简单。
唐同学:整个社会都成这样的风气了,如果在意儿子就没法结婚了。只能看运气,碰上哪个不要彩礼、不要房子加名的,但是这是小概率事件。我不否认有像你们这样不认钱的岳父母,可是不是多数。现在有的地方,还要办订婚宴,在订婚宴上成交婚姻对价——支付彩礼、房子加名。

陆同学:在不影响女儿婚后生活的情况下,收点礼金没关系,如果男方借钱付彩礼, 婚后要还债,做父母的于心何忍看着自己的掌上明珠受苦呢!夫妻只有各自实现财务自由,才不会被生活的琐碎事闹得鸡飞狗跳一地鸡毛。
余同学:作为生儿子的我只想问,何为彩礼,彩礼的作用是什么?彩礼是单向的还是双向的?
陆同学:彩礼在我们本地也俗称乳金,辛苦养大的女儿就要变成别人家繁衍后代的人了,多少给回点补偿金。
余同学:儿子也是含辛茹苦养大的呀,那是不是女方也做相应补偿。
曾同学:传统的一般是男方付给女方,至于为什么,我也不知道。
我:女方肯定也给陪嫁的,每个地方都不一样,所以就看找到哪里的人家。
曾同学:其实男方给的,按照以前我们的全都陪嫁过去了,还要多。
我:对的,所以看双方家庭情况办事,单向的自然有牢骚满腹。
曾同学:女方父母真的不要你几个钱,哪怕要了以后也会给女儿的,如果男方是借钱给的彩礼,那女方真的要不下手。
余同学:依据自身的条件,遵循双方意愿,为小家庭的组建尽父母之责也是应该的。
我:所以婚姻既得利益者男方比女方多。大家过来人应该再明白不过。
曾同学:这是肯定的。有句话不是说吗?花钱的时候在娘家赚钱的时候在婆家。

陆同学:媳妇好的话,真的是多得一个女儿,给点礼金女儿父母也算是一种感恩!那你得把媳妇娶回家宠着,要不然这年头谁愿意生三胎啊!
余同学:是否能做到宠的要求不敢说,最起码也是能做到相互尊重,理解包容的。
一番辩论之后发现,为人父母,儿女即将成人,才发现嫁娶礼金和如何考察原生家庭是一门决定终身生活的课程,要钻研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钱钟书说:婚姻就是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
以前的婚姻一般都是男女双方自己处理的事情,但由于独生子女家庭普及,如何在婚前做好功课,进入婚姻之后如何经营,已经不仅是男女双方自己的事情,更考验身后的原生家庭。
当父母的不可能永远陪跑,辩论也不可能有圆满的答案。
但无论如何,走进婚姻之后,责任、担当、忠诚,是真正维护一个家庭持久稳定和温暖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