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女人,为什么成为“娶妻产业”?从晚清人口拐卖看乡约社会

百态的人生 2024-12-13 14:45:11

山西和顺县青城镇土岭村女硕士“收留”事件,想必您也看到了。

我看新闻,对其中一个细节感到意外:

为什么女硕士在村里十余年,却没有一个人觉得她在被侵害呢?

甚至这个事情被曝出来,是当地觉得这是“正能量”故事……

这当然是现代社会非常异类的存在。

但在晚清社会,这样的悲剧,却普遍存在。

晚清的人口拐卖,触目惊心,往往是一人拐卖,却全村掩盖,而且,村中人真的觉得:这不是拐卖,是收留。为什么呢?

我们今天就从晚清人口拐卖,来看农村乡约的“3层愚民术”,我们就从投名状中的晚清拐卖事件说起。

投名状里有一个被“拐”的女人——莲生。

这个名字取得特别好,所有生在前现代中国的女人,都是莲生,一出生,就是苦的,一生,也是苦的。

女性就是原罪。

电影《投名状》是以“娜拉的出走”开场的,一开始,莲生就在“跑”。

大写的、歪歪斜斜的、置顶的、一个字:跑!

她要逃离的是丈夫,也是那个村子。

在投名状删减剧情中,有一段床戏。

徐静蕾饰演的莲生,解开刘德华饰演的赵二虎的裤带,然后被像动物一样压到身下,没有任何前戏。

从那段床戏中,我们可以看到,两性关系的绝对不平等,以及前现代婚姻的本质,不过是女性出卖肉体,换口吃的。

西方人类学有个说法:“靠卖淫出卖自身的女人和通过婚姻出卖自身的女人,唯一的区别在于价格和契约的期限。”

投名状的时代,是晚清,是农业社会最地狱的时期,人地矛盾极度尖锐,那个时期,农村女性的生存,完全依附于男性。

女性是一个性别,被打包贩卖给了男性。

但是,总会有女性跑,比如莲生。

可是,从村里跑路的必经之路,是一个巨大的贞节牌坊,而且,在前现代中国,到处都是贞节牌坊,连伯力也就是现在俄罗斯的哈巴罗夫斯克也有贞节牌坊,我去年去见了。

我们且来看看电影里的牌坊:

一块写着:贞顺留芳,贞:贞洁;顺:顺从;留芳,所谓的流芳百世;另一块写的是:节动华夏,说白了,节妇感动中国。

这两个牌坊,来自山东安丘的庵上石坊,建于1829年,关于这个贞节牌坊,还有个故事:

山东女人王氏,在婚后未能同房,男方猝死,王氏为亡夫守节11年,供奉双亲,最后离世,男方宗族出资立了这牌坊。

请特别注意,立牌坊的,是宗族、又是乡约。

乡约是在嘉奖妇德吗?是在犒赏驯女吗?不!

一个厌女的制度,不会善待任何一个女人。

下面这个故事,才是乡约的真面目:

清朝对节妇,是有奖金的,康熙年间的规定是:妇女抗拒强奸死亡,地方官府给银30两,让本家立牌坊。

但是,嘉庆上台后改了成规,说如果强奸已成,而且暴徒逃遁,节妇当天死的奖金减半,第二天死就不发奖金了。

嘉庆的抠门儿,造成了一个恶果:

为了挣奖金,受害妇女家人,会逼她当天死。

父,成了强奸女儿的共犯。这才是乡约的真实嘴脸。

投名状里有一句台词:

抢钱抢粮抢女人。

由于这话不政治正确,遭到广电删改,但是,这何尝不是乡约社会的C位价值?那些农村里的老光棍们,想要的不就是三样:钱、粮和女人。

这就是乡约的另一道锁:无形的贞节牌坊。

贞节牌坊,只是牌坊吗?不,那是来自全社会的无孔不入的凝视,不止男性凝视,也有来自女人的,这些凝视,又全是道德眼光,要把一个不驯服的女人,生吞活剥。

鲁迅先生所说:离家出走的娜拉们,要么堕落,要么归来。

为什么呢?因为娜拉出走后,就发现,她走到哪儿,都是贞节牌坊,都在凝视她。

当年那个说出“我宁可痛苦,也不愿麻木”的农妇陈小样,现在怎么样了呢?

很遗憾,现在的她,宁愿麻木,也不愿痛苦了。

所以我们再回到那个字:跑。

当一个被拐女人逃跑,全村一起去抓,为什么他们还觉得他们不是在作恶?

因为这个女人,走出贞节牌坊了,她不“顺”了,如果是买来的,那就再加一条,没有契约精神,那么,她就是一个“坏女人”,所以,把她抓回来,不是害她,而是第二次拯救她。

有形的贞节牌坊,好跑,但无形的贞节牌坊,在全村的乡约里、全村人的心里,她怎么跑呢?

你或许觉得这第二次拯救,已经很没人性了,但是制度之恶,还有第三次“拯救”。

这就是性。

三、性

性有两面。

一面是乡约对女性的剥削。

比如老实人收留女硕士,生2个孩子,或者老实人收留女疯子,生8个孩子。

这是性的剥削,由乡约社会的男性,对女性施暴。

可是当这样作践女性的事情,发生了,村民还能当看不见吗?就算男村民不觉得是个事儿,甚至还来这儿借一炮,像盲山里一样,但村里的女人就不觉得这反人类吗?

很遗憾,不。她们仍然觉得,正常,甚至还想直播,帮自己的二婶改善一下生活。

在我们现代人看来,这是没有良知,但是在乡约里,这又是第三次拯救。

因为性,还有另一面:那就是女性的“堕落”。

儒教说,奸近杀,对性极度污名化,一个女人谈性,就是贱,连可怜的东西这部电影,也因为太多性,被咒骂。

为什么要对性污名化?因为儒教很清楚,性是男性对女性的服从性测试。

一个男人垄断了一个女人的性,也就垄断了这个女人。

因为性是人的本能,让一个女人阉割本能,不就是驯服仪式吗?

也因此自由的性,是女性反抗儒教、反抗乡约的武器,就像投名状里,莲生和庞青云的一夜春宵。

可是,乡约社会狡猾地把性,和生育锁死了,就是把生物学的性意识,从女性头脑里剔除出去,只留下社会学的性意识,也即,性是为了生娃,为了传宗接代,这是美德,除此之外的性,都是肮脏。

这就是乡约对性的要求,生娃即美德。

那么乡约社会的女性,如何看待被拐女人遭强奸生孩子呢?

她们不会认为这是她的不幸,她们会认为这是她不幸人生中的幸运。

她有了两个孩子,甚至还有儿子,甚至孩子学习优异,以后她儿子孝顺她,她就有福了。

这就是乡约的第三次“拯救”。

我不知道你看到这儿,是不是背脊发凉?

但是,我也就讲到这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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