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标准就像比着箍箍买鸭蛋?攀枝花市米易县一个530万元的造林项目,四川长江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后遭到质疑,最终被投诉推翻!
3天前,《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米易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披露了这起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的政府采购投诉案。
那么,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项目呢?
2024年10月18日,四川耀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米易县林业局委托,发布《米易县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项目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5303596元,实施造林总面积7500亩。
11月11日,该项目发布结果公告:四川长江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以4983932.60元中标。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注册资金为1.5亿元的四川长江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四川省长江造林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公司。
然而,这个由造林专业对口国企中标的政府采购项目,随即遭到四川浩嘉信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浩嘉信辉公司对米易县林业局提起投诉称,该项目“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2月20日,米易县财政局作出处理结果: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根据相关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
那么,在该项目中,究竟是哪些地方存在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况呢?
据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介绍,该项目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在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对“人员配置”的客观分方面,设定的具体标准和要求相当严苛。
比如,配备二名技术人员得4分,每少配1名扣2分(技术人员须具备林业工程或园林中级及以上职称);配备两名造林更新工得4分,每少配1名扣2分(提供造林更新工证书证明材料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联网查询截图);配备四名森林管护工得8分,每少配1名扣2分(提供森林管护工证书证明材料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联网查询截图)。
“尽管如此,某公司在此项中仍然能得满分!这不是比着箍箍买鸭蛋吗?”
果然,据该项目“评审情况表”显示,四川长江林业集团有限公司由于在“人员配置”中,得了24分的满分,碾压其他两家竞标公司的8分和9分,最终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截图源自《四川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