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贩卖野生河蟹1370余公斤5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辽沈晚报 2024-11-01 06:46:06

民警发现在辽河主干道旁有大量使用过的地笼。警方供图

本报讯 记者吕洋报道 秋风送爽,波光粼粼的河面上,几艘橡皮艇和岸边的“地笼”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日前,新民市公安局辽河保护大队民警在巡河中发现,在辽河主干道旁,有大量使用过的地笼和几艘橡皮艇。民警初步判断:有人进行非法捕捞。

经过缜密侦查,民警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并与属地派出所联合行动,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赵某涛、赵某强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赵某涛供述,去年10月他捕捞了10余公斤野生螃蟹,鲜美的滋味让他回味无穷。今年9月初,赵某涛偶然发现赵某强也在河边“下地笼”捕捞河蟹。二人共同商议后,决定带着“铁哥们儿”赵某斌一同捕捞、贩卖野生螃蟹,每天都能捕捞到30余公斤河蟹,并运输到市场贩卖。

为拓宽销路,三人又联系到沈阳市、盘锦市的几个水产品销售点,将河蟹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以每公斤15元到4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仅一个月的时间,三人非法捕捞野生河蟹800余公斤,非法获利7万余元。

无独有偶,同村村民杨某海在一个月内非法捕捞野生河蟹290余公斤,非法获利2.6万余元;赵某兵在一个月内非法捕捞野生河蟹280余公斤,非法获利1.8万余元。

目前,杨某海等5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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