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珠宝看深圳,深圳珠宝看水贝”,这句话已经在珠宝圈形成共识。水贝是珠宝产业聚集区,也是深圳打造国际滨海旅游标杆城市的一张特色名片,面积约110万平方米,拥有黄金珠宝法人企业6600多家,产销值1200多亿元,占全国批发额的50%,专业交易市场20多个。如今,深圳罗湖区正在大力推动水贝黄金珠宝集聚基地由传统的加工制造基地向现代化高端产业基地转型,引导产业向规模化、高端化、智能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
《深圳市罗湖区支持黄金珠宝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于2022年12月正式出炉,该政策是根据黄金珠宝产业发展的特性,聚焦企业的关切和行业的发展导向,将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政府服务市场作用,推动罗湖黄金珠宝产业高质量发展。
鼓励黄金珠宝总部集聚
1、鼓励重点企业落户奖励
对上一年度黄金珠宝品牌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等重点企业在罗湖新迁入或新设立法人主体,企业落地后按条件给予落户扶持,连续扶持三年,每年最高1亿元。
2、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对上一年度工业总产值或销售额5亿元以上的工业或零售企业,同比增速10%以上的,按照增长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最高500万元。
对上一年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同比增速10%以上的,按照增长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最高500万元。
对上一年度新增纳入规下统计或上一年度同比增速20%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扶持。
鼓励黄金珠宝制造业发展
1、鼓励企业委外加工
鼓励企业通过委外加工等方式产能回归,对上一年度新增纳入罗湖工业统计并于纳统次年实现产值同比增速10%以上的,给予40万元一次性扶持。如纳统当年总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照总产值一定比例另行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扶持。委外企业在我区对口帮扶(合作)地区的,另行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
2、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投资力度
对上一年度实施技术改造或工业投资,且项目纳入罗湖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上一年度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每年最高200万元。黄金珠宝企业扶持比例提高至10%。
3、鼓励工业园区升级改造
鼓励老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支持国企和社会力量建设“生产+研发”创新型高标准厂房,并引入符合我区工业发展导向的优质企业或项目。经事先备案并经分管区领导同意,按照实际改 造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最高 1000 万元。
鼓励黄金珠宝批发业发展
1、鼓励企业产销分设
对规上工业企业在罗湖新设立销售独立法人,上一年度新设主体首次纳入罗湖统计“四上”库的并于纳统次年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速10%以上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扶持。如纳统当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按照总产值一定比例另行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扶持。
2、鼓励专业市场规范化发展
对推动场内生产经营单位“小升规”、“个转企”、“分改子”的黄金珠宝专业市场,按上一年度场内新纳入罗湖统计“四上”库企业净增纳统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专业市场运营主体奖励,最高 200 万元。
对于实现统一收银开票的专业市场运营主体,且依法纳入罗湖统计“四上”库的,按照上一年度纳统总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 300 万元。
鼓励黄金珠宝零售业发展
1、鼓励珠宝线上电商发展
对上一年度线上渠道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比重80%以上,且纳入罗湖统计“四上”库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同比增速10%以上的零售企业,按照一定标准给予扶持,最高300万元。
2、鼓励企业拓展终端门店
对纳入罗湖统计“四上”库,上一年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速10%以上的企业,每新增一家直营店给予5万元扶持,每新增一家境外直营或加盟店给予10万元扶持,每年最高200万元。
鼓励优化黄金珠宝产业发展生态
1、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化建设
对纳入罗湖统计“四上”库,上一年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速10%以上,品牌营销推广实际投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最高100万元;上一年度销售额1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速10%以上的,最高限额提高至200万元。
2、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
对上一年度企业产值或营收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速10%以上,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费用、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云租赁费用、数字化改造服务费等方面的实际投入300万元以上,按照实际投入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
3、鼓励设计师工作室落地
支持一级、二级、三级珠宝设计师在罗湖区注册成立工作室,入驻满一年后,按照其租金、装修费用及设备购置费总费用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 80 万元(一级)、50 万元(二级)和 30 万元(三级)扶持。
4、鼓励储备专业人才
鼓励搭建“政校企”实习平台,对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为黄金珠宝企业引进实习生并开展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政校企”实习平台相关方案要求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最高 200 万元扶持。
5、鼓励开展行业性活动
对开展珠宝展、珠宝节、水贝论坛、设计师联展、跨界联展、新品发布等活动(含线上)的承办单位,事前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报分管区领导审批同意,原则上按项目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单项活动最高200万元。
鼓励建设黄金珠宝产业服务平台
1、鼓励建设珠宝玉石贸易平台
对上一年度保税业务量达 5 亿元以上的平台运营单位,且对辖区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按业务量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最高 500 万元。对在上述平台开展交易活动的企业,且上一年度在平台采购金额达 500 万元以上的,按实际交易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最高 300 万元。
2、鼓励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对黄金珠宝产业高质量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公共服务平台,经区产业主管部门事前备案,报分管区领导审批同意,原则上按平台成立当年运营方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最高 500 万元。落地后根据其实际运营效果,原则上按照上一年度平台运营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最高 200 万元。
3、鼓励企业建设直播平台
鼓励企业建设黄金珠宝知名直播平台(基地),基地内企业纳入罗湖统计“四上”库,且直播带货数据上一年度合计达到10 亿元以上的,按照直播带货纳统数据的一定比例对平台(基地)运营企业给予扶持,最高 300 万元。
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直播电商园区(基地)认定的,分别给予运营主体 6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扶持。
4、鼓励争取国家级平台称号
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级政府部门认定的工业设计研究院给予最高 300 万元奖励,其中国家级 300 万元,省市级 100 万元;获得国家、省、市级政府部门认定的工业设计中心给予最高 200 万元奖励,其中国家级 200 万元,省市级给予 100 万元;对获得国家级政府部门认定的现代产业学院给予 200 万元奖励。
5、鼓励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鼓励企业或机构建设黄金珠宝时尚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对黄金珠宝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项目,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可使用本专项资金。
内容来源:国际珠宝网
数据来源:深圳市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