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第二篇:公文的特点和行文关系

介之turpentine 2021-07-05 20:14:50

一、公文的特点

(一)鲜明的政治性

公文要传达贯彻D和GJ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领导和管理,体现和反映D和GJ的政治意向、指挥意志、行动意图,维护D和ZF的权威以及所代表的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以,这就说明公文具有鲜明的政治性。

(二)公文的法定性

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首先是作者的法定性。公文的作者不是撰稿人,不是起草人,而是指公文发文的名义,一般是发文的机关单位、合法组织及其负责人。公文必须以这些组织或其合法代表人的名义制发。其次是权威和效力的法定性。公文一经正式发布,就具有一定的控制性和约束力,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或执行。最后,公文的形成和发布必须符合法定的职权范围和规定的程序。

(三)格式的规范性

公文必须按照批准并发布的公文规范来制发,格式规范按照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要求来处理,使用有明确规定的文种,遵循规定的格式和行文程序,不能擅改。

(四)作用的时效性

公文是在现实工作中形成和使用的,它的作用有时间的限制。比如说,某项工作一旦完成,由这项工作形成和使用的工作的作用也就随之结束。就每一份具体的公文来说,它的时效性的长短也有差别,有的长达几十年比(如法律性公文、结论性的决议),而有的公文时效很短(如某件具体事情的通知)。

二、公文的行文关系

在第一篇,我讲了公文的行文种类,按照行文关系可以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所谓行文关系,是根据组织系统、公文法定作者的职权范围与行文单位间的隶属关系确立的发文单位与收文单位之间的关系。公文的行文关系是行文规则的基础,不弄清楚就无法正确选用公文的文种。

上行文有“报告”“请示”“议案”等3种,有时“意见”也可用作上行文;平行文多采用“函”;下行文较多,有“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批复”“纪要”等11种。

第三篇:常见公文文种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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