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上海东路以南扬州路东侧青岛万图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存在大气污染、废水、废渣处理问题。(每一轮的中央督察、省督察期间该企业立刻停工停产,督察组离开之后开始恢复生产;每一次向不同部门投诉该企业能提前得到消息随即停工停产,导致每一次去现场核实都没有问题;每一次委托具有资质的三方检测机构都是在其停工状态或排气筒的上风向口进行采样检测。投诉人手里有大量证据并已经起诉该企业。要求相关部门对该企业进行查处并关停) 。
4月21日,莱西市组织望城街道办事处、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万图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水蓬路3号,法定代表人乔某蛟,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目前仅建有“保健食品及软骨素生产项目”。该公司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和碱液喷淋塔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废渣(蒸煮下脚料)定期清运,用作饲料加工。
2.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投料室内冷冻产品正在解冻,于2024年4月23日开启蒸煮工艺,并达到正常生产状态。2024年4月24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气、废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标准限值要求;废水水质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
3.调阅该公司现存档案,2018年以来历次督察期间和青岛市政热线投诉件期间生产记录,该公司2021年5月13日至6月2日第二轮省督察期间,原有项目停产拆除,现有项目尚未建成投产;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按照莱西市应急局环境安全检查要求,于2021年9月2日至27日停产进行罐区整改,其余时间均正常生产。
4.2021年10月、2022年5月、2022年8月,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恶臭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检测时企业正常生产,厂界上风向、下风向均布设了检测点位,现场布点、采样、检测过程等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技术规范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莱西市责令望城街道办事处、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加强对企业的巡查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