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下午,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在沙湾市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组织现场召开了《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焦化装置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地区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工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沙湾市发改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相关负责人及5名特邀专家参会。
评审会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评估中心及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及各相关行政管理单位代表,结合部门职能及各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规范,对《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焦化装置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进行了充分研究和讨论,提出专业意见建议。
专家组经过深入的研究讨论,认为《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焦化装置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对存在问题分析到位,提出的污染防治设施切实可行,不会对沙湾市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符合项目评审要求,最终同意该项目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修改后通过。
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焦化装置提标升级改造项目是沙湾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成效及实现产业结构转型的一件大事,是推动塔城地区焦化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现地区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完成自治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有重要意义。后续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将认真按照与会专家及各有关单位提出的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升报告书内容,使报告书内容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认真细化分析研判产排污点位、环节,精准核算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落实最规范,最精准,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为企业长期稳定达标运营及规范监管提供可靠支撑。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由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备煤系统、焦化装置(含炭化室高6.8m的2座捣固焦炉、干熄焦(带发电)、筛储焦、地面除尘站、烟道余热利用、烟道气脱硫脱硝)、化产回收装置(含冷鼓工序、脱硫及蒸氨工序、硫铵工序、洗脱苯工序)。
项目建设将年产180万焦炭、10万吨LNG、10万吨煤焦油、2.8万吨粗苯、3万吨硫铵等。
建设单位: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沙湾市哈拉干德工业园区新疆帅科煤化有限公司
电话:李总/0993-6918333
邮箱:LPQ753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