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在院里烧烤20只麻雀,警察破门而进当场按倒,判刑4年罚5000

凝竹说社会 2024-07-12 06:06:27
本为一番好意

2023年7月,广西柳州,一个普通的农家小院里,出了一桩离奇的事件。

刘大妈,一位年过半百的农村妇女,没想到自己的一番好意,竟然酿成大祸。

事情还得从几天前说起。刘大妈的儿子儿媳妇要从城里回老家,还要带上大孙子,一家人难得团聚。刘大妈心想,要给他们一个惊喜,做一顿丰盛的晚餐。

她想起小时候吃过的烤麻雀,味道鲜美,令人回味无穷。她打定主意,要亲自下厨,做几只烤麻雀给儿孙尝尝鲜。

说干就干,刘大妈拿起了她多年未用的"秘密武器"——一张大网。

凭着一身矫健的身手,她在自家田地里一阵捕捉,竟然逮到了20多只肥美的麻雀!

刘大妈美滋滋地想:这下有口福了,一定要把麻雀烤得香喷喷的,让儿孙尝尝鲜。

儿子一家回到家中,没想到迎接他们的不是热情的母亲,而是一群警察。院子里乱糟糟的,母亲刘大妈不知所踪。儿子儿媳妇顿时慌了神,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就在刘大妈准备烤麻雀的时候,警察突然破门而入,把正在厨房忙活的她按倒在地,连烤架上的麻雀也一起没收了。

刘大妈被带到派出所,这才知道自己犯了大错。原来,麻雀已经被列为"三有"保护动物,捕杀数量超过20只就属于违法行为,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

刘大妈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一番好意,想给儿孙改善伙食,竟然把自己送进了局子。她还在纳闷,自己不过就是烤了几只麻雀,怎么就犯了法?

麻雀不是四害吗?吃了也不打紧吧?直到警察拿出法律条文,刘大妈才恍然大悟,原来时代变了,麻雀的地位也变了。

就这样,儿子回家团聚的愿望落了空,反而要为母亲的案子奔走。一家人本想欢聚一堂,却阴差阳错地天各一方。

刘大妈心里充满了悔恨,恨自己糊涂,恨自己无知,竟然因为几只麻雀把自己搭了进去。这下可好,不仅团聚泡汤了,说不定还要蹲几年大狱。

无心插柳柳成荫

刘大妈坐在派出所的审讯室里,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又惊又怕又委屈。她万万没想到,自己费尽心思捉来的麻雀,现在成了"罪证"。

那几只烤得香喷喷的麻雀,本来是要给儿孙改善伙食的,现在却成了定她罪的"凶器"。

警察拿着那几只"证物",神情严肃地问刘大妈:

"你知不知道捕杀麻雀是违法的?据我们调查,你捕杀了20多只麻雀,数量已经够判刑了。"

刘大妈听得一脸懵,支支吾吾地说:"我,我不知道啊。麻雀不是四害吗?我们农村人都这样,抓几只麻雀吃,不碍事吧?"

警察听了,语重心长地说:

"大妈,您有所不知,从2021年开始,麻雀就被列为'三有'保护动物了,也就是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有科研价值的野生动物。随意捕杀就是违法,最高可判5年有期徒刑,罚款5万。您说您抓了20多只,这个数量已经够定罪了。"

刘大妈听了这话,心里咯噔一下,脸色煞白。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无心的举动,竟然惹下了这么大的祸端。她赶紧解释:

"警察同志,我真的不知道。我就是想给儿孙改善伙食,没想那么多。您就网开一面,放我回去吧,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警察叹了口气,说:

"大妈,我们理解您是无心之失,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您触犯了法律,就要接受惩罚。我们会从轻处罚,但您躲不掉几年牢狱之灾了。"

刘大妈一听,两腿一软,差点瘫倒在地。她想到还在家里等着自己的儿孙,想到自己颤巍巍的老母亲,不禁老泪纵横。

刘大妈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费尽心思想给儿孙改善生活,结果却把自己送进了局子。一次善意的举动,竟酿成大错;一时的疏忽,竟换来牢狱之灾。

她悔不当初,恨自己无知,恨自己糊涂。但覆水难收,木已成舟,再多的后悔也无济于事了。

刘大妈的遭遇,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法律宣传不到位,普法教育有待加强。很多农村老人思想观念陈旧,不了解法律法规的变化,无意中就触犯了法律的高压线。

这提醒我们,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加强法治教育刻不容缓,尤其要针对老年群体,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

法律与人情的博弈

刘大妈的案子,像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了一圈圈涟漪。一边是法律的准绳,森严、肃穆,容不得半点僭越;一边是人情的天性,质朴、善良,恪守着亲情友情的道义。

两股力量在刘大妈身上交锋,上演了一出法律与人情的博弈大戏。

不可否认,法律是社会的基本准则,是维系秩序、保障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在法治社会,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即便是出于善意,触犯了法律也要付出代价。

刘大妈案件背后,折射出我国农村普法教育的缺失。很多农村老人,因为不了解法律,无意中就踏入了法网。

这提醒我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加强普法教育刻不容缓。

另一方面,人情天性也不是法律可以完全抹杀的。血浓于水的亲情,患难与共的友情,是人之常情,也是社会的润滑剂。

如果法律太过僵硬,不考虑人情因素,势必会引起民众的反感。在刘大妈案中,她本是出于善意,想给儿孙改善伙食,结果却因无知,落得个牢狱之灾。这样的结果,多少有些不近人情。

法律与人情,看似对立,实则可以相互补充。在法治社会,人人平等,没有人可以例外。法律的威慑力,可以约束人性中的恶;人情的柔性力量,可以润滑法律的刚性。

两者相辅相成,才能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在刘大妈案中,如果执法者能换位思考,多一些人情味,也许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从轻处罚,化解矛盾。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用人情去挑战法律的权威。法律的底线不可逾越,但在个案处理中,适当考虑人情因素,予以恰当的宽严相济,未尝不是一种智慧。

这需要执法者有高超的智慧和人情味,需要普法者用通俗的语言走近百姓,需要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刘大妈的案子,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思考样本。它警示我们,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我们要坚定法治信仰,也要兼顾人情;要加强普法教育,也要注重人性化执法。

只有在法律与人情之间找到平衡,才能让正义与善意同行,让法治社会更有温度。

期待这一悲喜剧,能以一种温情脉脉的方式落幕,让我们看到法律与人性的美好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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