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的极致是什么?或许就是挥霍着他人血汗,却视法律如儿戏。
据媒体报道,余某斌,这位“黑心包工头”,从2016年至2021年间借用河南某建设集团的资质,承包了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处工程项目。
工程款拨付下来后,他却没有用于支付180名农民工的工资,而是挥霍无度,用于买车、买房和其他个人消费。
总共拖欠了528万余元的工资,任凭工人多次讨要始终拒绝支付。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终落法网面对农民工的辛苦付出,他选择了置若罔闻。
直到人社局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余某斌仍无动于衷。
法律出手了,他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农民工的工资是否能够拿到,依然是人们心头最大的牵挂。
幸运的是,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余某斌的家属代为支付了48.9万元,房地产公司垫付了163万余元,通过拍卖竣工房产筹集资金,180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他们应得的报酬。
这份来之不易的工资,背后却是农民工一次次艰难的讨薪之路。
农民工讨薪,为何这么难?一边是血汗钱的得而复失,一边是法律的迟来正义,背后的问题令人深思。
农民工讨薪之路何以如此坎坷?每一次的讨薪都是一次试炼,甚至还可能被冠以“恶意讨薪”的污名。
劳动报酬,本该是劳动者付出后的底线保障,却在恶意拖欠的包工头手中变成了一场博弈。
对农民工来说,每一次讨薪的延迟,都是时间和精力的双重消耗,甚至可能耽误更多的工作机会。
不仅要“拿到钱”,更要“讨得安心”这个案例再次让人们看到法律的威力,但也暴露出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不足。
有人评论:判两年半,罚十万,这样的处罚对欠薪者来说足够震慑吗?
法律的震慑还远远不够。制度如何更加完善,让拖欠工资无处遁形?又如何帮助劳动者讨薪不再如此艰难?
留给大家一个问题:农民工讨薪的时间和精力,是否也应该得到额外补偿?如果是,你觉得这补偿该由谁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