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往往是职场风波的高发期,一则则辞退新闻让人哭笑不得,也引人深思。武汉的打工人陈某,因六次早退(其中五次仅1分钟)被公司辞退,公司虽在流程上力求合规,却因恶意过重被判2n赔偿。杭州的打工人在工作12小时后拒绝加班排舞,被领导批评后一气之下辞职,公司却“不甘示弱”,追加了辞退信。这些事件看似荒谬,实则折射出职场管理与员工权益之间的复杂博弈。
公司以“六次迟到/早退即可辞退”的规定为由,辞退提前一分钟去吃午饭的员工,看似理直气壮,实则忽略了辞退员工应讲究合情合理的原则。就像在学校,老师面对学生迟到,会先给予轻微警告,屡教不改再找家长谈话,甚至给处分,最后才建议学生换学校。层层递进的处罚逻辑,旨在给学生意识到错误、纠正错误的机会。而一些公司的处罚逻辑却简单粗暴,以罚款解决所有管理问题,或像“后台积分式爆发”,平时不做提醒和处罚,私下记录违规行为,最后突然开除,这种充满负面情绪和算计的做法,法院是不认可的。
很多企业HR在辞退员工时,常陷入劳动法的误区。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不花钱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款,99.99%的情况下企业只能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一条。但举证责任在公司,需提供清晰无歧义的公司规章制度、违规处罚办法,且规章制度要合情合理、不违法。员工手册里还应明确“什么行为是严重违规”,否则到了法庭,法院会关注这些细节。比如某公司因员工用脚本抢月饼而辞退员工,却因员工手册中未明确规定“不能用脚本抢月饼”而陷入困境。
劳动法的初衷是防止企业肆意辞退员工,让员工在无过错或小过错的情况下被辞退时,能拿到一些赔偿。HR应理解这一点,采取“前台积分”式的管理方式:第一次迟到口头提醒,第二次书面警告,多次警告后明确告知再犯将辞退。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体现了人性化管理。
然而,现实中一些懂劳动法的HR在老板眼里却显得“不上路”,因为他们总是强调辞退员工的违法性和成本,而老板则希望省钱。但长远来看,在互联网知识普及、劳动法意识高涨的当下,老板想要偷鸡省钱越来越难,甚至可能因违法辞退引发员工的其他投诉。也有HR是想通过一次实践的2n赔偿给老板长个教训,给员工合理补偿,这种做法虽无奈,却也体现了对员工权益的维护。
职场辞退风波背后,是企业管理理念与员工权益保护的碰撞。企业应建立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明确违规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措施,同时注重人性化管理,给予员工改错的机会。员工也应了解自身权益,合理维护。只有双方在规则与人情间找到平衡,才能构建和谐稳定的职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