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机构偷拍客户隐私照片作商业宣传,法院判了

大浪淘沙空间站 2025-03-27 19:26:15

长沙市民王女士(化名)近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据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公开信息显示,这位从事网络直播行业的女士在某医美机构接受胸部整形手术后,发现自己的术后照片被擅自用于商业宣传。

2024年2月,王女士经朋友介绍在当地某医美机构完成整形手术。术后不久,多位友人向其反映,在微信朋友圈和多个微信群发现标有该机构水印的术前术后对比照片。这些未经技术处理的图片不仅完整暴露隐私部位,其身体特有的纹身标记也清晰可见,导致当事人身份极易被辨识。

在与涉事机构协商无果后,王女士向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该机构应退还手术费用、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及相关诉讼支出,并要求在全国性媒体公开致歉。

经审理查明,涉事医美机构工作人员在未获当事人授权情况下,通过社交媒体平台传播含有明显身份识别特征的医疗影像资料。法院特别指出,鉴于原告职业特性,这些影像的传播已对其社会形象及从业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判决书强调,涉案照片带有机构标识且传播渠道明确,机构方既未建立有效管理机制也未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已构成对公民隐私权的侵害。

最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涉事机构需在国家级报刊刊登经法院核定的致歉声明,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及诉讼相关费用2000元。据悉,该机构曾提起上诉,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本案主审法官提醒,医疗美容服务涉及消费者身体隐私,相关机构应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患者隐私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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