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黑龙江省已开始进入冬季旅游旺季。 为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更好地维护冬季旅游市场秩序,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从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3月底,在全省开展冬季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并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
1.加大景区价格监管力度。 立即开展明码标价全面检查,依法重点查处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执行门票优惠政策,不履行价格承诺、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务必实现各涉旅行业及沿线服务区摊点摊贩明码标价全覆盖,无死角。 落实“网格化”“明码标价日常巡查”等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人。 倡导明码实价,规范经营者依承诺诚实守信经营。 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对价格投诉举报务必第一时间办理,并及时反馈。 2.加大旅游市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 开展对全省旅游市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会同旅游、交通等部门,对哈尔滨、亚布力、雪乡沿线市、县(区)、乡(镇)等旅游市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3.加强旅游食品安全监管。 持续做好全覆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治理核心景区及周边、公路沿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力度,重点检查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制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食材来源不明、卫生条件不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销售地方特色食品质量监管。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助燃剂监管,严禁与散装白酒混放,防止发生误饮误食。 4.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运营使用行为,严格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改。 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加强对定期检验、试运行和日常维护、设备安全性能、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指导使用单位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强化应急处置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加大计量器具的监管力度。 规范旅游市场计量管理,依法依规开展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和检定工作,重点监督检查: 旅游景区沿线加油站、加气站,商场酒店使用的电子计价秤是否经过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检定合格标签是否贴在计量器具明显处; 检查出租汽车计价器是否有有明显的检定铅封; 检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是否有净含量标注,是否可以到公平秤进行称重,净含量与实际量是否相符。 对发现的计量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查处。 6.加强油品质量监管。 对加油站进行全覆盖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高速公路沿线、旅游景区周边加油站点等区域的监管,查看加油站油品名称、牌号、等级、生产企业、产品标准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有关信息是否符合规定。 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冬季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依法严肃查处生产经营质量不合格成品油的违法违规行为。
7.加大旅游产商品质量监管。 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旅游商品行为,依法查处在休闲服装、羽绒服、旅游鞋等冬季旅游相关商品质量抽检中发现的经营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主体责任。 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要在哈尔滨市、亚布力、雪乡沿线地区,黑河市、牡丹江等边境口岸,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俄罗斯旅游商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 8.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 以“哈亚雪”等旅游线路和区域为重点,认真排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线索,依法加大对旅游市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 9.加大旅游广告监测监管力度。 以我省旅游中心城市机场、车站、宾馆、商场、景区为重点区域,特别要以“哈亚雪”一线的“两市、两机场、两公路”为重点监测监管区域,以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印刷品旅游广告为重点品种,以不合理、误导消费的低价游等虚假广告为重点内容,加大广告法宣传力度,指导广告主在广告内容上弘扬主旋律、宣传正能量。 要采取明察与暗访、线上与线下广告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广告定向检查监测频次。 要依法严厉打击处罚虚假违法旅游广告,净化旅游市场。 10.加大网络旅游经营行为监管力度。 对网络在线旅游市场开展专项搜索,归集网络旅游市场主体、网络旅游合同、网络旅游广告等信息,依法查处发布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虚假旅游信息的违法违规网站。 11.加大合同格式条款规范力度。 配合省旅游主管部门制定、推广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依法规范旅游合同。 重点检查旅游合同补充条款、行程单、店堂告示等内容,重点规范免除或者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旅游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旅游者合法权利的不合理、不规范合同格式条款。
12.做好旅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综合运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手段,依法公示旅游企业失信信息,依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13.加强旅游服务标准体系的宣传贯彻工作。 联合当地文旅部门在辖区主要景点组织相关企业开展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宣传贯彻培训活动,免费发放省局编辑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 协调当地文化旅游部门在辖区内贯彻实施地方标准《民宿服务质量规范》,在重点景区对《旅游景区服务指南》(GB/T26355-2010)、《旅游旅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GB/T26361-2010)和《冰雪游乐区安全防护规范(DB23/T1558-2014)》三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并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多渠道开展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宣传报道,做到报纸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网站有痕。 14.加大案件督办力度。 组织依法查处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损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 15.开展冬季旅游体察活动,发布消费警示。 组织消协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开展冬季旅游体察活动,主要采取自由行和随团旅游方式,亲身体察并发放问卷,重点体察合同规范情况、履约情况以及旅游中是否存在强迫购物、欺诈骗销等问题。 针对体察中发现的问题,实时发布消费警示,依法约谈旅游业经营者,教育经营者依法经营、文明经营、规范经营。 16.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 充分发挥12315热线电话和全国12315平台作用,及时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对属于涉旅投诉范围的事项,明确告知当事人直接拨打12345热线反映,或第一时间分转到旅游主管部门,由旅游主管部门按照旅游纠纷先行赔付办法处理。 在重点景区建立12315维权服务站,确保从源头解决游客合理诉求。
来源:东北网综合哈尔滨新闻综合频道
编辑:聂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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