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补贴对象主要为具有上海市户籍、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等级符合相关条件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
3.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
4.无子女或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在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补贴标准的20%。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老年人的照护等级和家庭经济状况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10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88元。
3.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55元。
4.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还可以获得额外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740元(照护二级至四级)和444元(照护五级至六级)。
三、申领方法
1.准备材料:
• 户口簿、身份证。
• 参保人员社保卡/医保卡。
• 由街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出具的低保/低收入证明(如适用)。
• 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报告。
2.提交申请:
•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 也可以通过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3.审核流程:
• 由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 审核过程中会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照护等级等进行核实。
4.结果通知:
•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将收到《准予服务补贴告知书》。
• 如未通过审批,将收到《不予服务补贴告知书》。
五、补贴使用范围
补贴可用于支付居家养老、日间照料等社区养老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健康照护、精神慰藉、康复服务以及安全照护等。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请资格。
2.补贴政策可能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申请人应关注政策变化,以便及时享受最新的优惠措施。
上海市的失能老人补贴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支持,有助于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申请人应了解政策内容,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