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贾府奴仆的来源,不外乎四种渠道:
其一,世代家奴,就是奴仆生育下的孩子,还归贾府所有,也称为家生子;比如赖大、鸳鸯,紫鹃,柳五儿等人,都是家生子;
其二,“价买”人口为奴,即购买的奴才,最典型的就是花袭人、晴雯;
其三,贾府媳妇们的陪嫁丫头,如平儿、周瑞家的、王善保家的’
其四,就是俘掠,也就是战争掠夺来的人口,比如贾府就有小土番。
从贾府奴仆的构成来看,其主要来源为“世奴”和“价买”。在小说中,我们经常看到以“某某家的”命名的人物名,这也就代表着,这一家族的人基本都在贾府服役,也就是世奴,俗称家生子。
比如小说中比较典型的奴隶家族--赖大家族,从赖嬷嬷到其子赖大,赖二,赖大媳妇,再到其孙赖尚荣,一家三代人都是贾府的奴仆。
赖家的典型性在于,他们不仅在贾府的内宅服役,伺候主子,而且还参与到了贾府的经济活动,甚至是政治活动中。
赖嬷嬷和赖大家的都在内宅服务,赖嬷嬷服侍过”贾府的老主子,赖大媳妇在贾府内宅至少也是个小主管。
而赖大、赖二作为男仆,他们已经重度参与到了贾府的经济活动中,分别坐上了荣宁二府大总管的位置,成为二流的剥削者,以及贾府官场交结活动的帮手。所以,他们是奴仆中的“豪奴”。
像赖大、赖二这样的“豪奴”,在清代非常罕见,然而还有更稀罕的是,赖家第三代至赖尚荣时,还当上了官,而且还是实差。
赖尚荣的发迹当然要感谢贾府,以及他的祖辈,但贾府这么做,并非代表它有多么仁慈,主要也有两点考虑:
其一,受制于清朝政策的影响。清代奴隶被列为“贱民”,处于法律意义上的最低等级。奴主有支配奴仆的所有权,而奴仆只能依附奴主才能生存。
这样的权属关系,也就决定了奴仆们悲惨的人生命运,他们成为封建社会受压迫最深的社会底层人士。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最受压迫的也是最具反抗性的。在广大奴仆的大力反抗下,清朝逐步放弃落后的奴隶制关系残余。
其中最具重大意义的措施就是,允许奴仆“赎身”、“开户”和“放出为民”,小说中的赖尚荣就是如此。
第四十五回,据赖嬷嬷介绍说,他一出生便被贾府放了出来,也就是放出为民,成为了自由人,摆脱了奴仆的苦难命运。所以,他从小就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其二,虽说赖尚荣成为了自由人,但要想走仕途也没那么容易。他没有参加科举考试,而是通过贾府的恩泽一步步上位的。
二十岁时捐了前程,三十岁时又靠着贾府弄了州县官儿。贾府扶持赖尚荣,与扶持贾雨村,二者本质是一样的,那就是扩大官官相护的范围。
但没想到,扶持的这两位都成了冤家,一个落井下石,一个事不关己,这也证明贾政的眼光确实不行。
相比之下,“价买”奴仆的命运就没那么好了。“价买”为奴,在中国古代盛行已久。清朝处于封建社会发展的晚期,其社会阶级矛盾更为尖锐,也加剧了阶级分化。
入关前,清军将掠夺来的人口转卖为奴,统一全国后,“价买”人口逐渐成为统治者们拥有奴仆的主要来源,其中主要有三类人:
第一类,破产农民被迫卖身为奴,比如卖身偿租,就是通过卖男鬻女来交租;卖身纳赋是为了交税,还有就是卖身还债和度日。
在田租、赋税和高利贷的盘剥之下,底层农民不得不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偿还所欠债务。倘若遇到天灾战乱,青黄不接时,为了生存,他们无奈选择将亲人卖入富室。
比如小说中的花袭人就是如此,第十九回,袭人提到她卖身为奴的经历,就是为了家里有口吃的。这种情况正应了清人所吟唱的情况:“朝饥卖我妻,暮饥卖我儿,卖儿幸为奴,卖妻奚以为,骨肉一朝尽,饿死安足辞。”
第二类,破产市民也有被迫卖身为奴的情况。一部分手工业者、中小商人和其他城镇居民,在各级官僚的层层盘剥下,时有破产的情况。
比如小说中的石呆子,在第四十八回中,从平儿口中说了这样一段故事,那石呆子有二十把古扇,被贾赦看中了,一心要占为己有。而石呆子偏偏不肯卖,在贾琏出马没搞定的情况下,贾雨村出手了。
贾雨村设法给石呆子寻了个罪名,说他拖欠官银,将其家产全抄来赔补,自然那古扇也在其中。
石呆子最后的结果,不只是破产,恐怕连命也没了。这就是官僚剥削底层城镇居民的案例,也是小说对社会现实的反应。
第三类,就是“人市”和人贩子对人口的买卖。为了适应贵族、官僚、地主和富商大量“价卖”奴仆的需求,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专门进行人口交易的“人市”,以及专门从事人口贩卖的“人牙”,即人贩子。
当时在京师的顺成门内,除了有骡马市、牛市、羊市外,还有“人市”,甚至有些集市里也有人口交易。
比如我们在影视剧中经常看到这样的情景,有人插标自卖,也有将孩童插标出售,这确是事实。
但最常见的人口买卖则是在私人间进行的,奴婢买卖,要订立契约,由买方、卖方以及牙人,三方签字画押,并报官府用印立案,方可生效。
这种经过官府认证的契约,称为“红契”,没有报官存档的契约,俗称“白契”。在雍正十三年(1735年)之前,八旗人员“白契”所买的奴婢一律不准赎身。
如果有逃跑的,可以报官追捕。乾隆元年(1736年)之后,白契所买的单身以及带有妻室子女的,准许赎身。
小说中说袭人的契约为“卖倒的死契”,是指该契约本身并没有规定将来可以“赎身”的一种卖身契,是相对于“典身契约”而言的。
既然“死契”不准赎身,那么花家为何还萌生了为袭人赎身的想法呢?小说中也说了,这完全是建立在贾府施舍的“仁慈”之上的。
如果贾府同意,那花袭人则赎身为平民,之后就可以正常婚嫁了。不过袭人一心想着做贾宝玉的姨娘,自然没这个心思。
然而天命难为,在宝玉出家后,袭人还是离开了贾府,被花家接回去,并另配了宝玉的知己蒋玉菡, 这也是在她恢复平民身份之后的行为。
而家生的奴婢就没这么好运了,我们在小说中经常看到将奴婢配小厮的情形,这也是家生子典型的人生结局。
家生奴婢没有特殊情况,是不可能放出的。在贾府里年纪大的女奴,一般都会由主人指派给小厮为妻,比如生性轻浮的多姑娘,就是配了晴雯的表哥多浑虫。
对于稍微有点姿色的丫鬟,也有可能被主人收了做小妾的,最典型的案例就是贾母的大丫鬟鸳鸯。
鸳鸯是贾府的家生子,父母哥嫂都是贾府的奴仆,父母在南京给贾府“看房子”,哥哥在贾母房里做“买办”,嫂子是贾母房里专管浆洗衣服的。
鸳鸯能力强,长得又好看,同时又是家生子,就被老色鬼贾赦看上了,你听邢夫人是怎么说的:
“你知道你老爷跟前竟没有个可靠的人,心里再要买一个,又怕那些人牙子家出来的不干不净,也不知道毛病儿,买了来家,三日两日,又要鬼吊猴的.因满府里要挑一个家生女儿收了,又没个好的:不是模样儿不好,就是性子不好,有了这个好处,没了那个好处.因此冷眼选了半年,这些女孩子里头,就只你是个尖儿,模样儿,行事作人,温柔可靠,一概是齐全的.意思要和老太太讨了你去,收在屋里.你比不得外头新买的,你这一进去了,进门就开了脸,就封你姨娘,又体面,又尊贵.你又是个要强的人,俗话说的,`金子终得金子换',谁知竟被老爷看重了你.如今这一来,你可遂了素日志大心高的愿了,也堵一堵那些嫌你的人的嘴.跟了我回老太太去!"
在上述这段话中,也透露出鸳鸯身上的这三个特点,模样好,行事作人能力强,又是家生女儿,知根知底,对贾赦来说,那是再合适不过了。
而对于鸳鸯来说,被主子看上也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人生选择,相比配了小厮,那肯定是强许多倍的。
但偏偏鸳鸯不愿意,在贾母没有出面干涉前,她就抱着宁死不嫁的心态。在贾母的干涉下,她虽然躲过了一劫,但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在贾母死后,鸳鸯还是要拉出去配人。
正好小说中平儿所言,就贾赦不依不饶的性子,那是肯定不会放过鸳鸯的,到时鸳鸯又如何呢?
她的身份已经注定无法离开贾府,如果不从主人之命,结局可想而知,那是非死不可的。所以,鸳鸯的大结局,不可能是出家,必定也是死了。
再看小说中甄士隐的女儿甄英莲,也就是香菱,她是典型的被人牙子贩卖的案例,命运之坎坷,结局之悲惨,都是现实社会的写照。
综上所述,贾府奴仆众多,但来源不一。在小说中,作者描写了不同阶级各自的人生命运,贵族有贵族的烦恼,底层奴仆也有自身的痛苦。奴仆作为贾府人口构成的主要成员,他们的人生命运大多是悲惨的,特别是女性,不仅被封建社会压迫,还受制于男权的凌辱,真是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