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火告知书

美姑快报 2019-03-06 19:23:00

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火告知书

一、森林草原防火禁火期,需要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县(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单位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凡未经批准的用火,均为违规用火。

二、森林草原防火禁火期,违规在林区野外用火,未引发火灾的,给予治安拘留5至10日处罚,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三、过失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纵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四、森林草原火灾的肇事者要承担扑火消耗的费用和赔偿火灾造成的损失;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 由家长赔偿;痴、呆、聋、哑人员引起火灾,由监护人赔偿。

五、发现野外用火要立即向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森林公安机关举报,举报案件有功者,森林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奖励。

举报电话:12119

2019年3月4日

主 编:杨日火

副 主 编:杨晓斌

责任编辑:李小文

0 阅读:20
美姑快报

美姑快报

美姑本地信息服务、热点事件追踪、关注百姓、关注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