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讲百年之后怎么处理,也不知百年之后谁在?谁不在,时时,事事可预判。
针对问题我试做以下解读欢迎和条友一同交流,学习分享。
首先:农村实行得是“一户一宅”,这是“公理”,法上也是定的。农村居民取得一处宅地(地皮)的前件是:①,系所在村居民,常住户,户籍为农业户口。②,本人无宅地,符合申请居民拥有一处宅地的资格或是条件。
其二,农村居民只有依法,合规取得宅地后可以依所在地村,镇(乡),国土资源(规划)部门的要求拟建居民个人住房了。
第三:现今由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化,广大农村居民对占有使用得宅地,承包得土地即责任田依法依规做了确权登记,这中间有动产,也有不动产等等。从确权登记属性讲,宅地所有权在村集体,承包农村的土地所有权亦在村上,而在宅地上建筑的居民住房及附属设施归个人所有即私有。
我们知道依民法典精神公民生前合法的财产(含资金与物)百年后其后人可以依法继承,这儿中心是生前留下的存款或是物品等必须是依法,合法持有,否则,谈后人继承怕是有待推论了。
由上:所问先辈所留的房产百年后怎么处理?我认为宅地所有权在村上:①,子女谈宅地继承权,与法无据。②,宅地上先辈所筑的住房,附属设施,子女可以继承可以有权处理了。
以上是本人解读,有请众友评点,批评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