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你好,残疾军人子女高考加分吗?
答复:
您好,根据《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此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分值不得超过10分。
同时,第四十九条规定,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