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房子过户给了侄子,女儿女婿因此再也不跟我来往,如今侄子不管我,说我女儿才是我的法定赡养人

笑看人生之百态 2024-11-05 16:56:02

王春兰站在老房子门前,望着那扇她推开了几十年的红漆木门,手中提着一个沉甸甸的行李包,眼里满是不舍与迷茫。七十岁的她,本该在儿孙绕膝中安享晚年,如今却要离开这个住了大半辈子的家。

"春兰婶,又去买菜啊?"邻居李大妈热情地打招呼。"不是..."王春兰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我要搬走了。""搬走?怎么回事?"李大妮吃惊地问。故事还得从二十年前说起。那时候王春兰的丈夫张德明还在世,因为只有一个女儿张玉华,临终前执意要把房子留给侄子张建国。"老伴,你想开点。"张德明躺在病床上,握着妻子的手说,"玉华嫁人了,是别人家的人了。咱们的房子得留个根,给建国吧。"

王春兰想起公婆临终前把所有家产都给了小叔子家,心里不是滋味,但还是点了头。她总觉得欠丈夫一个儿子,这或许能弥补些什么。"妈,你怎么能这样?"得知消息的张玉华难以置信,"我是你亲生女儿啊!你们就这么把我当外人?""玉华,你听妈解释...""不用解释了!"张玉华转身离去,"既然你们觉得侄子比女儿亲,那就让侄子养老送终吧!"

从那天起,母女俩就断了联系。王春兰以为把房子给了侄子,至少晚年有人照应。谁知道张建国儿子要结婚,居然让她搬出去,说什么"阿姨,你女儿才是你的法定赡养人"。"春兰,你也是糊涂啊。"李大妈摇头叹息,"这年头,还讲什么传宗接代?亲生女儿不如外甥?"王春兰苦笑着说:"现在后悔也晚了。我这就是因果报应啊...""去找玉华吧,"李大妈劝道,"再怎么说也是亲生骨肉,她不会不管你的。"

王春兰攥紧了手中的包袱,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十五年了,她要怎么面对女儿?怎么解释这些年的愚昧?夕阳西下,老小区里飘着饭菜香。王春兰颤巍巍地往外走,不时回头看看那个承载了她半辈子记忆的家。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巷口。"妈..."是张玉华!原来李大妈早就偷偷给她打了电话。母女相对无言,泪水模糊了彼此的脸。

"回家吧,"张玉华轻轻扶住母亲的胳膊,"我早就想接您回家住了,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夜幕下,母女俩的身影渐渐远去。重男轻女的观念害人不浅,但血浓于水的亲情,终究战胜了世俗的偏见。有些错误,要用一生去弥补。但只要有爱在,就永远不会太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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