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女子无法证明被侵害,以死明志仍难改判定,弱者缘何如此艰难

邕城小柚哥 2023-08-26 11:50:19

弱者缘何如此艰难?早前有媒体报道,8月20日,广东梅州五华县一位17岁的少年,因自己的爷爷被村霸入户殴打至住院,心里想不开跳河自尽。如今又有媒体报道,在海南文昌市某村,有一位44岁的女子,因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被人侵害,于7月23日留下遗书跳水库自尽。这是怎么回事呢?

海南文昌市某村,有一位44岁的女子于7月15日到芭蕉地卖芭蕉,结果被卖芭蕉的男子在附近的住房侵犯。事后,女子的异常行为被其老公发现,在其老公多番追问下,女子坦陈了自己被侵犯的事实。随后,其老公报警处理。犯案男子的家属尝试和解,给付一万元补偿,但是女子家人没有同意。不料,由于被侵犯后,女子并未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当地警方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有犯罪事实的发生为由,决定不予立案。犯案男子被关押几天后释放。眼看犯案男子并未受到应有的惩罚,女子写下遗书,于7月23日跳入当地水库自杀。

在遗书上,女子悲叹为何会有这样的灾难降到自己头上;痛恨若不是自己老公弄伤脚,自己就不会去砍芭蕉,就不会给坏人机会;又恨自己胆小怕事,怪自己不该与其老公赌气,如果早一点和她老公说,事情就不会弄成现在的被动地步。同时,该女子还痛恨自己不懂法律,把证据给弄没了,害怕因证据不足,不能让坏人绳之以法。看得出,女子的遗书基本通篇都是痛恨和内疚,透露出一股无能无力感。据新闻报道,女子的家庭并不宽裕,其子患有白血病。或许家境惨淡,是导致该女子悲观自尽的原因之一吧。

女子老公向记者透露,尽管其妻以死证清白,但是当地警方并未因此改变“不予立案”的决定。女子老公已经申请行政复议,直到8月25日下午,才有警方通知决定对他们提供的一条衣物进行司法鉴定。但后续鉴定结果如何,目前还不好说。广东梅州17岁少年跳河事件,和海南文昌44岁女子跳水库事件有相似之处,两人都是担心犯案者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痛恨自己无能,自感无力,从而丧失了对生的信念。那么,这就指向了一个问题,是什么让他们感到无能无力呢?只是他们自身的问题吗?这是不是说明当下的某些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存在制裁恶人的空白之处呢?尤其是海南文昌这起案件,女子以死自证清白似乎都难以改变某部门的判定结果,这样的结果恐怕会让很多人感到失望。有关方面也许需要改进某些东西了,应该多给那些贫苦的人一些希望,而不是失望。各位怎么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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