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消防车上高速救火,返程时被收费站两次收费,共计40元

青鸿说影 2020-10-11 22:03:15

湖南益阳一辆小车在高速上突然发生自燃,当地消防车紧急前往救援时,却被收费站以“没有车牌”为由收取了两次过路费共计40元。这消防车上高速救火,难道也要收费?

事情发生在湖南益阳桃江县。

10月9日,桃江县境内的平洞高速发生一起事故,一辆小车发生自燃瞬间引发大火,现场浓烟滚滚,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安全。

接到报警后,当地大栗港消防队立即出动消防车前往救援,经20分钟紧急扑救,顺利完成救援任务返回。

但在下高速时,救援消防车却被收费站工作人员要求缴纳20元通行费,不管救援人员如何解释,坚决不予免费放行。

而这还没有结束,等到消防车驶入另一条高速返回驻地时,出口收费站同样要求缴费后才能放行,理由是这辆车没有悬挂“应急救援消防牌”。

大老远跑去救火,回来时却两次被收取了共计40元的通行费,这让救援人员感到不能理解。

而当地高速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虽然救火是事实,但该消防车不能提供免费的依据,他们就没有免费能行的权利!

据他们介绍,当地县级消防车都有相关牌照,而大栗港消防队的车辆属于乡镇级无牌地方消防救援车辆,不符合免费车辆的要求。

收费站所属公司的回应,确实是无懈可击,虽然知道你是来救火的,但是你没有免费通行牌照啊?那我工作人员收费,也是符合规矩的,并无不妥之处。

确实,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这方面来说,收费站的说法自有其道理,但是,当有特殊情况威胁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时,这些规章制度是不是需要变通一下?

而据救援人员透露,消防车前去救火时,入口的收费站也没有第一时间升杆放行,而是等到救援人员拿到通行卡后才放行,在此过程当中,消防车一直处于鸣笛状态,工作人员并没有因为消防车正在执行任务,而紧急放行。

我们可以对比一下,当市区发生火灾事故,救护车、消防车执行任务时,都有紧急通行的权利,不必遵循红绿灯的指示,不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遇到通行不畅的路段,交警会及时指挥路上车辆让行。

之所以如此大开绿灯,就是要确保他们能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目的地,挽救病人的生命,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再大的事情,始终大不过救人民于水火当中,哪怕有什么事,也可以在事后协商处理!

为什么到了桃江这里的高速公路时,工作人员首先考虑的居然是收费的问题?难道不是应该先救火吗?虽然车子没有悬挂相关牌照,但受调派救火总是事实,为什么不能灵活处理?

最新的消息是,当地高速公路方面已经主动退还大栗港消防队所交40元通行费,为了避免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会与相关部门协调,进一步规范乡镇级消防救援车辆管理。

我们有理由相信,救援人员之所以不能理解被收通行费,绝不是因为这40元通行费,钱是小事,耽误救火才是大事,收费站发卡放行这短短十余秒,有的时候真的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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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李生

李生

3
2020-10-11 23:05

呵呵,退费就可以了。

鱼遇雨

鱼遇雨

1
2020-10-12 00:32

这是40块钱的事吗?差那几块钱啊!态度[好生气]

青鸿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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