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在矿山出事故,因不服赔偿结果,之后,少年父亲送给法官一份“大礼”

葛子叙话 2025-02-19 16:28:12

2002年,湖南一15岁的少年在矿山出事故,鉴定为工伤需赔30万,结果法官却改判赔偿37000。少年父亲一怒之下,送给法官一份“夺命大礼”……

2002年,湖南永兴县,14岁的黄虎因家庭贫困辍学,跟随父亲黄运财来到马家三矿谋生。他的工作是负责矿山绞车的运转,虽然危险,但在父亲看来,这总比下矿井安全。然而,命运并未眷顾这个年少的孩子。在一次工作中,矿场用于支撑的木桩突然倒塌,黄虎的右手被卷入绞车,四根手指瞬间被碾碎。少年当场昏迷,血肉模糊的手让矿场其他工人目不忍睹。黄虎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虽然保住了性命,但经法医鉴定,他的伤情被确认为六级伤残。这对一个贫困家庭来说无疑是毁灭性的打击,黄虎不仅失去了正常工作的能力,还面临漫长的康复期,家庭也失去了一个重要的经济来源。悲痛之余,黄运财决定为儿子讨回公道。他将马家三矿告上法庭,要求矿场支付黄虎的医疗费用、工伤津贴及伤残补助金。

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调查后裁定,矿场需赔偿黄虎约30万元。这对黄虎一家而言,无疑是一丝希望的光亮。

然而,矿场不服仲裁结果,提出上诉,称黄虎因未成年,没有劳动主体资格,与矿场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案件进入重审,新的波折接踵而至。

首先,黄虎的伤残鉴定被降低为七级,这直接影响了赔偿金额的计算。其次,法院以黄虎年仅15岁为由,采纳了矿场的抗辩意见,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最终,法院判决马家三矿仅需赔偿6万元,扣除各种费用后,黄虎一家实际到手的金额仅为3万元。这个数字如同晴天霹雳,直接击碎了黄运财对法律的信任。他无法理解,一个在矿场工作的孩子,为何会因为年纪而被剥夺应得的赔偿。黄运财对法院的判决深感不公,他怀疑审判长曹华与矿场主有利益关系,甚至存在徇私舞弊的可能。他四处奔波,继续上诉,但一次次被驳回。每一次无果而终,都让黄运财的愤怒与绝望更深一分。他眼看着儿子因伤残而自卑、痛苦,看着家庭因高昂的医疗费用而负债累累,却始终无法改变命运。他开始对法律失去信心。矿场方面的态度更是让黄运财感到愤怒。矿方坚决否认存在违法行为,并通过各种手段拖延赔偿时间。

一次次无望的努力让黄运财的内心愤怒到极点,他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他开始将所有的不公归咎于审判长曹华。在他看来,正是曹华的判决让他陷入绝境,让他的儿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于是,一个极端而危险的想法在他脑中萌生。2003年的某一天,黄运财用他早年参与爆破工作时积累的经验,自制了一枚炸弹。他将炸弹伪装成脑白金礼盒,放置在曹华家属楼的楼梯间。

事发当天,曹华与其他两名法院工作人员发现了这个可疑礼盒,出于谨慎,试图用水泼洒灭除隐患,却不料引发了爆炸。爆炸导致曹华当场死亡,其他两人身受重伤。这一事件震惊了社会,黄运财也随即被警方抓捕。被抓后,黄运财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他的冷静让人心生寒意。在法庭上,他表示自己的行为是对不公正判决的抗争。黄虎的赔偿案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关注,媒体对工伤赔偿及劳动关系认定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黄虎案的背后,是无数农民工家庭在工伤事故中面临的无助处境。案件重新审理后,法院恢复了最初的30万元赔偿判决,但这一切对黄家来说已没有意义。

黄运财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黄虎一家从此支离破碎。这场悲剧不仅让人叹息,也让整个社会开始反思工伤事故背后的制度问题。事实上,黄虎案的发生并非孤例。许多工伤事故中,受害者因劳动关系认定难、企业逃避责任等问题,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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