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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女子骑车带孩子来到了一座桥上,随后她将孩子从车上抱起,扔进了河里。
虎毒还不食子呢?这之间有什么隐情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事情经过广州日报6日报道了一件事,网传揭阳普宁的一女子做了一件非常“疯狂”的事。
从当天的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出,当时的时间为11月5日13点47分,一女子骑着自行车来到一座桥上,自行车的后座上还有一名小孩。
这座桥下是一条水流湍急的河,女子行桥面后将自行车停在路边,把坐在车后座的小孩抱起来,走至桥栏杆旁。探身将孩子递到栏杆外,看样子是想孩子扔下去。
一开始孩子可能做了挣扎,女子并没有成功把孩子扔下桥。之后,女子又进行了第二次尝试,再次强行将孩子向桥外扔,这次女子成功了,孩子就这样被扔了下去。
将孩子扔下桥后,女子先是四处观察了下,之后椅上自行车离开了现场。
这一视频很快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据记者核实,这件事发生在普宁市新坛村后壁池附近。
事发地一商铺老称,确实有个女的把小孩从桥上扔下池塘,但是很快被路过的人救起来了。
其实那个池塘的水深大概到成年人膝盖的位置,并不是太深。
孩子被救上来后,发现是一名女孩,背部有一些擦伤。
通报来了6日凌晨,广东普宁警方对此事做出了通报,咱们一起来看看。
11月5日下午4点左右,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女子骑自行车经过某池塘时,将自行车上的一位小孩抱起,越过护栏推入池塘。小孩当时就被路过的群众救起。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将涉事31的女子陈某芬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陈某芬为普宁市人,与被推入池塘的3岁女孩杨某为母女关系。
陈某芬丈夫和其父亲向民警反映,陈某芬疑似有精神病,已经吃了很多年的药了。
女孩杨某经过医生的诊查,身体状况正常,只是脚部有轻微的擦伤。
目前,已将陈某芬依法刑事拘留,杨某已经交给其父亲进行妥善的看护。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友的看法有网友称,就像女子这种精神疾病应该都要常年吃药控制的。按理来说孩子不能交给有精神病的家长带,万幸的是孩子被好心人救上来了,没有受到身体伤害。
另一位网友却不这么认为,他表示杀人就是杀人,别拿什么精神病来说事,这并不是免死金牌。
这位网友认为,如果女子最后判定不是精神病一更大了。不管怎么样对于患有精神病家庭的孩子,相关部门应该引起重视。对于这些孩子的成长、婚育都应该有一些措施管控。
还有网友称,小孩这次被人救了,那以后呢?会不会被再次抛弃伤害?小女孩其他家人应该对她负起责任,不要让一个精神病人来带小孩了。
一位网友认为,既然女子有精神病,那就好好把她关起来或者看好,这次伤的是自己的女儿,那下次伤到其他人怎么办?
还有网友认为,国内很多地方重男轻女的风气还是很重的,女婴都不受重视。这件事又是发生在潮汕地区的,所以这件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重男轻女造成的。
另外一些网友认为,这种事很多人会指责孩子的父亲重男轻女。
有一位网友表示,这就是事实,猜测是婆婆家重男轻女,对女子长期冷热暴力,致使女子压力大,所以才想到把女孩推下池塘淹死。恶婆婆太多了。
写在最后看到这段视频的时候,真的让人起不明白为什么女子要这么做?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个孩子不是女子的,但是从通报上来看确认了她们为母女关系。
家里人又说女子有精神病,那么这件事的性质就不一样了,女子丈夫明知她有精神病为什么还让女子带孩子?
对于一个常年靠药物来控制的精神病患者来说,家人不对其进行看管已经是失责了。竟然还让这种人带孩子。
万幸的是孩子落水不久就被救上来了,可我们不知道女孩下次会不会还这么好运气,能再次死里逃生。
至于网友怀疑女孩家是因为重男轻女才将其推入池塘内的,这件事无从证明,我们也不要肆意揣测。
虽然有一些地方和家庭有重男轻女的风俗,但是我更相信虎毒不食子,没有哪个正常的父母会对自己亲生的孩子下如此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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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伤害甚至杀人应该等同于正常人刑拘判刑,不能有豁免权,因为这样的伤害比正常人伤害更加危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