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摔入对向车道不幸被小车碾压身亡的事件,再次引发了社会网友们广泛的讨论。原本被初步认定为交通事故的案件,如今却因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而被移送检方,这一转折不仅让公众哗然,也促使我们深入探究其背后的法律逻辑与道德考量。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是,法律的判决基于事实与证据,而非单纯的情感共鸣。在这起事件中,司机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关键在于其行为是否违反了注意义务,即是否应当预见并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然而,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当时事发的路段是一条未验收、理论上禁止通车的道路。但现实情况是,该路段并未设置明确的禁行标志,导致包括司机在内的多名村民和车辆频繁通行。
这里,我们不得不提及“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在此事件中,若司机确实因道路无明确禁行标识而误以为可通行,其过失程度便需重新评估。法律不应成为“不知者罪”的工具,而应是对明知故犯行为的惩戒。
再者,我们将视线从司机身上移开,不难发现,这起悲剧事件的根源远不止于一次偶然的交通事故。未满12周岁的小孩为何能独自骑行上路?组织骑行活动的相关方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更重要的一点,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孩子父亲是否充分评估了活动的风险并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
正如网友所分析的,未满12周岁儿童上路骑行是违法的,这本身就是一种过错。同时,如果道路确实未交付使用且未设置禁行标志,那么施工方的管理疏漏同样难辞其咎。在这样的背景下,单纯将责任归咎于司机,显然有失偏颇。
当我们在讨论责任时,不能忽视任何一方的过错与责任。如果司机因过失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骑行活动的组织者、孩子的父亲乃至道路施工方,是否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道德谴责?这不仅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庭的尊重,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
河北小孩骑行悲剧事件的发生,是一起令人痛心的社会事件。它提醒我们,在追求速度与激情的同时,更需关注安全与责任。法律的判决应基于事实与证据,确保每一个当事人都能得到公正对待。同时,我们也应借此机会,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与风险意识,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小孩的父亲最应该负过失杀人罪
我觉得司机好倒霉,不能全怪司机吧,监护人的责任更大,如果注意安全的话。孩子就不会这么危险的骑在路上,就没有这事了
第一、法律规定,12岁以下禁止上路骑行。 第二,做为父亲,可预见其危险仍然骑行。 第三,在网友好意提醒下,依然一意孤行。 第四,司机正常行驶,未超速未逆行。 第五,出事后,司机被围攻并让其下跪。 综上所述,父亲全责!
孩子父亲全责
道路没封,没摆放禁止通行。司机就没责任。道路施工单位,组织骑行的人。父亲占主要责任。司机次要责任。
支持司机无责,死者父亲及其团队过失致人死亡,甚至,在明知不可为,不加避免和制止,并且支持死者行为的,死者的父亲,可以猜测,涉嫌故意杀人!
男孩爸爸不应该负过失致人死亡责任吗?而且不是第一次,这么小的孩子就不应该让单独骑自行车,还跟那么紧,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自己的监管缺失或者故意纵容不该好好反省
如果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司机需要依法承担不到10%的责任。如果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那就适用侵权责任法,通常依有无过错及过错大小来定责。本案中司机无法预防事故发生,应当无责。
参照聚餐酒后发生意外死亡,骑行团队和家长承担主要法律责任,涉事酒店负次要责任。诱惑威胁未成年人骑车上路造成未成年人意外死亡事件,涉嫌刑事犯罪,该抓就抓,该判就判,申请检方参与起诉最后是自投罗网。
孩他爹应该判刑
[得瑟]这司机太冤了。骑行团队里面有高人!
孩子的父亲真的可以判过失杀人
如果追究司机的刑责,那么,他父亲的刑责就必须要追究,责任大的刑责不追,欺负负责任小的人,这有失法律公平的原则
家长负主责。11岁骑车上路违法;进去禁止通行道路违法;带头骑入机动车道违法;超速骑行憋倒儿子违法;造成儿子死亡主责!
让孩子父亲来开车重演一次。。看他能不能刹住。。要是能刹住,那就无话可说。好吧。[笑着哭]
司机无责,飞来横祸
关司机啥事啊,已经够倒霉的了
犯罪嫌疑人不只一个吧,都得抓起来
不称职的父亲,害了自己的孩子!不接受调解,说明了这家人有问题!把人家司机坑惨了!
从视频明显可以看到男孩的自行车前轮与前面一辆自行车后轮发生碰撞之后倒地,而且跌入对方车道,这也判司机责任?这是什么法院?
啊?过分了吧?
这种人有多少子女都不够他嘎的。
开车者、骑行者进入未交付使用的道路,这一点双方应各自承担自已的责任。道路上的车道线清楚明了,所以不管道路是否交付,在开车者、骑行者眼里,道路就是道路,不会变成别的什么东西,双方通行都应该默认遵守交通规则。事实上,双方在中心实线右侧通行就是遵守了相关规则。男孩从自行车上摔下滑向对向车道,被对向车道正常行驶来不及避让的车辆碾压,对双方来说都是一次意外,不具有任何刑事成份。这种意外后果的责任应通过双方协商或民事诉讼解决。如果真要说谁涉及刑事犯罪的话,那么就是那个当父亲的人,作为监护人,把孩子带到这样危险的环境而送掉性命是真正有过失致人死亡罪的。
但凡判司机有责,在中国这车还是别开了
不谅解也没用,根本就不会判刑。在我看来次责都是交警关照这家长了。唯一一条超速都是双方超速,而且超速出事故只适用路口,像这种双实线突然倒向对象车道,某种程度上来说属于违反交规压双实线。正常流程就是接受调解,次责拿点钱。如果不接受调解,可能毛都没有。判刑只有主责全责才判刑。
这种情况司机怎么能预见到呢?真是对法律的亵渎
为啥不抓骑行团
为什么只刑拘司机,为什么不刑拘这个父亲,难道真的是谁死谁有理
怼网友多管闲事!这样的父母 小孩不s也可能祸害人
希望法律能有一个公正的判决,谁的责任必须承担,包括父母
如果司机需预见,那家长更应预见[打脸]
典型的自己没做好监护人的职责,然后拼命的把自己的过错往别人头上扣
现在的案件判定都取决于律师对法律条款知道多少?对条款知哓得多的就可能赢得胜利,知道少的就可能输掉。现在法院的法官对法律的理解都凭个人想像,随意得很。每个案子都可以用不几同法律条款辩诉,有的条款能胜,有的条款就输。胜败与案件大众的观点无观,杀人犯可以是英雄,英雄也可能是杀人犯。所以现代人要活在现代,不在活在60,70时代。现在抓小偷已经是杀人犯了,不是英雄。
如果司机判罚,那么这个父亲也有责任,也要判罚。骑行队组织者也要判罚。因为他们都有者任
小孩父亲才应该负最大责任
这种公路自行车的速度一点不比送外卖的电动车慢,他那种骑法,出事是早晚的事,希望家长再接再厉,等小儿子长大,也继续被这样送走
司机最多30%的责任
明明是家长失职,为嘛不把他爹拘留起来
判司机负主要责任的话,天理难容。
司机真倒霉,无妄之灾
父亲才是第一责任人
预见或应当预见!那小孩的父亲以及小为什么没有采取措施?从小到大,应该都知道,见车让。现在是什么现象?车让人,人骑到道中央车在后面跟,人站在道中央,司机现在都不该安喇叭!
小孩子的父亲才是主责,骑行组织者次责,考虑到这是禁行路段,司机再次责(如果是正常路段,司机完全无责)
提名司机为2024年度全球最倒霉人物候选人
请给普通老百姓一个交待
我觉得司机太冤了,无妄之灾,应该严查小孩父亲,想讹人家司机
法不能向不法低头
吱吱复吱吱木兰当户织,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
如果司机获刑,以后不喜欢孩子别有用心的家长就有利可图了
坐等判决
已经有证据证明有人提醒家长危险了,但家长明知故犯,这才是真正的过失杀人主责!我虽然同情孩子,但这样的家庭出了这事故还将责任推给别人,这不可原谅,也必将受公众的谴责!
还是骑行团队的能量大啊 反正也是 一般人有几个能天天骑行去 上班本来就不够休息呢 司机真倒霉[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司机唯一的问题就是处于维修的道路不能上路却上路了,而且道路没有挂维修通知指示牌,怎样看司机都是冤的,主要责任还是在于父亲
道路封闭,禁止通行,并不包括机动车吧,也应该包括非机动车吧
小车司机,何错之有??
司机哪里违章了
司机如果正常行驶就没有任何法律和民事责任!
人死为大的观念是要改变了。
这个看律师够不够强大[得瑟]
如果这个司机有责任的话,在中国还有没有王法
垃圾骑行团,自然有这种垃圾骑行父亲,还以为自己有理。
给你机会了不珍惜还想讹人?那就按法律判吧!到时候不要哭!
谁死谁有理吗?
法律是道德的升华,是国家和人民意志的体现。法律的执行应该考虑道德的要求和标准。
就算道路封禁,司机也只是进去了封禁道路,骑行的也一样进入了封禁道路,司机行驶是按交规行驶的,并没有问题,骑行非机动车道走机动车道,这问题不是本来就在骑行这方吗?所以机动车行驶进去封闭道路,按交规怎么处罚?
组织者是主要责任
会不会是有一个-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
这个父亲难道不觉得自己有错吗
严厉打击拿小孩命讹人[呲牙笑][呲牙笑]建议把小孩父亲判10年
父母不同意!全是孩子父亲的责任,没通车不让车辆通行。驾驶员有责任,你们有没有在道路上骑行?看视频还有其他车辆通行,也就是说道路可能有标示,但没有做到封闭。还有其他车辆通行,司机有错?不能谁死税有理吧?你个自行车37公里!电动车都限速25,这么快有点问题刹都刹不住
司机的车载监控是长开的,把它上路到发生事故视频看一遍,没有禁止通行标志的,可以把路政也拉下水!
就是一个交通事故,非要搞成刑事案件,太有才了。
男孩父亲全责,害人害己。
那个带着骑车的爹才是罪魁祸首
这种事,检方到底觉得事故中有哪些人有过失?难道,只有小车驾驶员存在过失?普通人都会觉得小车驾驶员的过失最小。
赔你一百万有屁用,死你的儿子,关键是你有主要原因!
刚看了个新闻,国外华裔女子正常行驶撞死了几个飙车。叛无罪。法官说得好,不是死了人就有错[鼓掌]
这就是家长的过错,司机一点错都没有,有这样的混蛋家长不出事才怪呢?
道路未验收,理论禁止同行,但据说都安摄像头开始收罚款了?那这个路到底能不能同行呢???[打脸]
说白了就是要钱,,以及转移自己家长,车队的重大过失[得瑟]
孩子回来把你爸接走吧!
司机可起诉孩子父亲及骑行团队的过失造成自已在事件中的损失吗?
这种人,才能遇到这种事情。只是因果报应来的太快了,可怜了小宝宝,来生找一个靠谱的爹吧!
小孩父亲,真他妈坑司机,早晚田螺碾
法律也是由审判官说了算!!!当今社会有清白的吗????
妈的把责任本末倒置推到司机身上,绝了
自己的孩子摔倒撞别人的车,现在反而觉得自己没错,现在的人真的好坏。
说来说去小孩是最可怜的,还有可怜的妈妈,这个爸爸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为什么让一个这么小的孩子骑这么快的车,这么大的一个爸爸不知道危险性吗?我每次看我儿子骑四个轮子的小自行车快的话,我都会骂他一句,想死吗?命就一条,活着比什么都强,对各位家长们说一句,不要打着锻炼小孩的旗去伤害小孩。
这当父亲的晚上不会做噩梦吗?自己害死你的孩子,牵绳还骑那么快,还要赖着人家司机,你怎么不去替你娃死啊,该死的是你啊,自己的错误让你孩子丧命还冤枉司机,你不怕晚上你孩子找你偿命?
道路封闭,不让通行,自行车和汽车都不能通行,还是自行车可以通行,汽车不能通行,这个责任就不一样了。
呵呵,交通法都不能分对错,这就是最让人愤怒的地方,作为监护人怎么脸皮那么厚,它们儿子在天之灵都会羞耻吧
命啊
司机有什么错?
我觉得道路禁行不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走禁行路段你可以罚款扣分。这事的判决以后很可能会成为一个示范案例
法盲 这是未通车禁止开车的道路 不属于交通法管 所以不是交通事故 而是过失致人死亡事件 量刑三到七年 鉴于对方也有责任可能会轻判 三年以下 就算是家长 施工队 组织人员有责任又不是他们撞死的 负的也是民事责任
都有责任,如果有一切车辆禁行标志,双方都违法,其次,公路自游自行车,未成年人不能参与,有一定危险性。第三,骑游组织者也有一定责任,让未成年人参与。第四,死者父亲,让未成年孩子参与有一定危险,应成年人参与的骑游活动,也有相当大的责任。再者,本次悲局,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是意外。因此构不上过失杀人罪。
很正常,善于甩锅的农村人怎么可能放过这么好的讹钱机会呢[笑着哭]
不关你的事老弟[墨镜]
就想知道脑浆子出来了没
真要判几年出来后怕出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