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妻子眼中的老实男人6次拒绝剖腹产签字,眼睁睁地看着妻儿离世,双双殒命,医生无奈地看着孕妇死去。明明只需要一个小手术,明明各个专家医生都在旁边,明明只需要一个签字,孕妇就能活过来,可那位“老实”丈夫固执己见,就是不让剖腹产。发生悲剧以后,看到妻儿离世,“老实男人”不仅不难过,还大闹医院,要求医生赔钱,张口就是121万,真是没有良心。
2007年,22岁的李丽云怀着九个月的大肚子,还差一个月就要生产了。可是她被紧急送往医院,由于一直感冒,也没有看病治疗,拖了大概有一个多月,导致她的肺部感染,且患有急性呼吸衰竭,需要赶紧动手术,把孩子取出来,不然孩子就要憋死了,李丽云也会有生命危险。
陪着李丽云去医院的是她的“老实丈夫”肖志军,当医生说李丽云要剖腹产,需要家属签字同意才能动手术,但是肖志军却死活不愿意签字,任凭医生怎么劝导,他就是不签字,医生在一旁劝他,他也一言不发。医生说:“时间就是生命,那里面躺着的是你的妻儿,你赶紧签字吧,现在需要抓紧时间抢救,不然就会有生命危险。”肖志军还是一言不发,也不搭理医生,他的意思很明显,他不想签字,不想让李丽云动手术。
医生以为肖志军是担心手术费用,就承诺会为他开通绿色通道,减免费用,可他没想到的是肖志军还是不同意,死活不愿意签字。孕妇生命垂危,不能再浪费时间了,医生就求肖志军快点签字,医生说:“我求你了,你快点签吧,不要担心钱的事,先救人要紧。”
这就奇怪了,医生都说不要钱就能手术了,肖志军不应该高兴吗?然后抓紧签字吗?为什么还是不愿意签字呢?感觉他好像不想要救李丽云似的。
后来,一旁的病友们看不下去了,他觉得肖志军也太冷漠无情了,可他也很担心李丽云的情况,就也跑去劝肖志军。病友们说:“里面是你老婆孩子,你不签字他们动不了手术啊,快点签吧!”可是,肖志军还是一动不动,一副挑衅的表情,似乎在说:我就不签,你能把我怎么样?
看到那么多病友都劝不动肖志军,一名女记者发火了,她来医院有事情,没想到却碰上了这样的事,顿时怒火冲天。这名女记者就跑上前拿着肖志军的手强行按压了手印,她以为这样就行了,就能让李丽云动手术了。但是医生却说这样是没有效果的,是违反规定的,必须是病人家属自愿同意才行。
女记者明白之后,立马改变了强硬的态度,她苦苦哀求肖志军快点签字,她说:“你就算是不顾及李丽云,也得想想她腹中的胎儿吧,那是你的孩子,都九个月了,已经成人形了,你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亲生的孩子没了吧?赶紧签字好吧?”肖志军似乎有点动容了,但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他的眼神又狠厉了起来,还是说自己就是不愿意签字。
看到女记者这样哀求都不能让肖志军签字,医生也没有其他没办法了,就赶紧向上级部门征询意见,看看不需要签字能不能动手术。上级部门说需要按规定来,意思是就是需要签字才行动手术。
之后,院长主任都来了,他们都是医院的大佬,医术高超。他们一起劝肖志军签字,还让肖志军不要担心,说有他们在,李丽云会没事的,只要签字就能立马动手术了。
面对院长和主任的劝告,肖志军还是不为所动,他还是那句话:“不签字,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就是不签字。”
见李丽云面色苍白,恐怕耽搁不起了,医生们开始紧张了起来,就决定要报警,让警察来解决这件事情。
等警察来了之后,让肖志军签字,但他却说:“这是我的家事,你们警察管不着,我就是不签字!”
就这样,医生、病友、女记者、院长主任、警察等人劝了最少6次,都没能撬开肖志军的嘴,他还是不愿意签字。
最终,因为肖志军不同意签字,李丽云和腹中的胎儿双双死亡,没了呼吸,当时医院里有名的医生、院长都在一旁,眼睁睁看着李丽云没了生命。
医生、院长也没办法,当时的规定就是这样,如果他们不签字就手术的话,要是出了什么事,他们也就完了。
这一切都怪肖志军,明明只需要一个小手术,明明各个专家医生都在旁边,明明只需要一个签字,妻子就能活过来,可那位“老实”丈夫固执己见,就是不让剖腹产,是他的冷漠无情害死了李丽云。而且感觉医生们大概猜到了肖志军的目的,他们免费给治疗,肖志军都不愿意,应该是想让李丽云死,然后再让医院赔偿。
后来,医生们果然猜对了,肖志军在李丽云刚刚死了之后,就起诉了医院,说是医院害死了他老婆孩子,要求赔偿,索要121万的赔偿金,还大闹医院,不赔偿,就不走人。
还好当时有女记者在场,她拍了照片,也幸好医生报警了,在警察那里留了证据,证明医院想救人,是肖志军不想救人。
肖志军也知道自己理亏,更是知道医院手里有证据,他顿时明白想要索要几百万不太可能,就立马改变说法,说只要给10万,给10万,他就走人。
医院被肖志军闹得不得安宁,为了息事宁人,就干脆拿了10万肖志军。
肖志军也太可恶了,感觉他从始至终都不想救人,只想拿李丽云的命换钱。可怜的李丽云就这样没了生命,也太可惜了。
李丽云还是大学生,长得又漂亮,而肖志军却是一个十足的混混,整天游手好闲,不干正事。当时李丽云不顾父母的反对,放弃学业,要和肖志军在一起,她幻想自己能当大明星,就拿了家里的钱,瞒着父母,和肖志军一起私奔去北京。
要知道大城市不好混,年轻的李丽云发现自己就像是个尘埃,在北京连个工作都找不到。
她经常和肖志军露宿街头,居无定所。一次,肖志军带她去吃霸王餐,两人喝了一碗羊肉汤,那是李丽云去北京以后吃的最好的一顿饭,她的眼里都是泪水。可是两人没有钱,老板见两人是外地人,又很可怜,就说让李丽云两人干活抵钱。
后来,老板见李丽云干活利索,就问他们两个人愿不愿意在饭店打杂,每天包吃包住,还有工资。李丽云和肖志军很是开心,立马同意了。
但是肖志军却很懒惰,经常待在家里,就让李丽云自己一个人去饭店干活。没过几个月,李丽云就被查出怀孕了,她又干了几个月的活,那时候是冬天,李丽云被冻感冒了,而且肚子月份也大了,老板也不敢再用她了。
就这样,两人又没了工作,李丽云感冒了,也不敢去医院看病拿药,一直拖着,直到她在怀孕九个月的时候,身体实在是熬不住了,饭店的老板见她的情况不对劲,见她可怜,就给她一些钱,让肖志军把她送到医院。随后,就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李丽云没了之后,肖志军拿了钱就走,也不管李丽云的后事。医院只能联系李丽云的父母,可怜的父母原本还在家里等着女儿回来,没想到却得到的是女儿去世的消息,悲痛万分。
肖志军拿了10万块钱,2007年的10万块钱,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他可以用这笔钱过上好的生活,再娶一个妻子。
有人说,这医院也不会变通,就知道按规定办事。
可医院也怕担责,如果他没有经过肖志军的同意就进行手术,一旦李丽云出现任何意外,医院就完了,那就不是10万块钱可以解决的事了,不仅会影响医院的名声,还会赔更多的钱。
可怜的李丽云怎么就摊上这样的人啊?
这就是变相杀人!
一分钱不给,不能助长这种不正之风。
这个流氓太可恶了,拿老婆孩子的命讹钱,至少应该判无期!
故意杀人
这就是个骗保得主,判刑!
报警给孕妇家人打电话叫别人来签字
签的是什么不说说吗?签的那是免责,就是剖出事了医院不负责,但是钱要照收。这种东西很难说谁是无辜的。医生不愿担责,医院不愿担责但是想赚钱。丈夫怕剖出事,又怕多花钱
这是一个编导专业知识编出来的杂文!医院为什么要给钱?报警了吗?法院判了吗?明明是要用活人的命换取钱财,医院给钱就是承认自己有过错,这可能吗?
给了十万不应该马上起诉他讹诈吗,证据充足,这男的为钱不惜对自己的妻,子见死不救。医院的律师资源应该用起来,用自己老婆孩子鲜活生命换的钱,这男的不配用。
应该是真事,在其他地方也看到过,好像因为这个事情,还改了规定
这种人是危险分子
所以现在可以产妇定。
这文章没写详细,这女的也是活该。本来大学毕业,父母帮找了好几份工作都做了几个月就不做了,眼高手低。女的父亲一时气愤打了她一耳光就离家出走了,跑到一桥头还准备自杀,这时正好遇到文中那男的过来劝她,就跟这流浪汉跑了。真是不懂这女的脑回路[笑着哭]
像孕妇生孩子这种手术,只要在综合医院,大家完全放心,手术告知书,你了解一下就可以,该签就签,我签过,好家伙,上面一连串风险, 不服气的自己观察自己周围看看一年有几个孕妇死在医院的,或者查查中国一年孕妇手术死亡有多少, 凡是手术都有风险,除非你不去
为什么两个人的生命非要绑架在另外一个人身上。就是因为这个人是失去生命人的亲人吗!
为了钱什么事都会做
事实上做了手术可能赔的更多,也许就是100万了
医院主任可以代签的,医院有这个义务
呵呵!人命不如签字重要??!!!!!生什么生!
这个女的怎么说死者为大但真是活该
原来天下真的还有二号哈P男!
渣男
不填责任不大,妻子死活关我屁事,只是法律上名义的夫妻,孩子死活关我屁事,又不是我亲生的
妻子没家人吗?要告他故意杀人
这种情况你越劝他越来劲,也不知道那股子劲儿哪来的!
为什么患者本人签字还不行,非要家属签?
这难道不属于故意杀人么?法律是干什么吃的
害死老婆的杀人凶手
当时看过这个新闻
难道不能抓起来吗
先为何不联系父母
混混也许认为医院救死扶伤是天职,是否[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女的不是还有父母吗?把她父母找来,或者给她父母打视频电话录音录像授权不行吗?
一分也不赔
这人想恶人先告状,这样大家就忘记他的刑事责任了
这次医院还给钱消灾?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直接报警告敲诈勒索罪,以医院的能量还不能送这人渣进监狱?
本人签字不行吗?
自已就不能签字吗?
这件事真的假的,我对自媒体出的这些东西高度怀疑
这就是恋爱脑的下场,这男的也是狠毒,故意用妻儿的命讹诈。竟然没有法律惩罚这种渣男。
医院也有责任,救人不当先
这头像叫老实丈夫?
岳父母能告他谋杀吗?
沙雕女人不值得同情[无奈吐舌]
人渣,涉嫌故意杀人。
我看他是想换个老婆,顺带敲诈医院一笔钱
这不是蓄意谋杀吗?应该让它上法庭的。
娘家人砍死他。
那个女的活该自找的
病人自己签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