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力场君看到有报道提到,进入4月份以来,沪深北交易所本月以来还未出现一家终止审核的IPO企业;截止到上周末,今年以来仅47家企业终止审核,较去年同期大幅下滑61%,创下近年来的新低。
对此有市场人士给出的分析是:监管部门不断优化审核流程,提升审核效率与透明度,为企业上市提供稳定预期,让企业更有信心推进上市进程。
让企业更有信心推进上市进程,力场君认为这是对的,毕竟资本市场承担着提高直接融资占比的重任,资本市场不能也不该只有投资功能,同样需要重视融资功能,为实体产业提供低成本发展资金。但力场君也觉得,对于IPO项目、对于拟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还是应该严格把一把关吧?
去年底,北交所还刚发布过《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2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提出引导和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好信息披露及其相关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话说,4月23日上周三,北交所审核通过了一个IPO项目,公司全称是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广信科技(874094.NQ),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601198.SH),保荐代表人为周磊、张羽中。
暂且不说这家公司的业绩质量怎么样,单就信息披露,力场君觉得,有点粗糙了!
例如针对主要供应商,这是多重要的一个经营信息?广信科技可好,先是在招股书第112页披露,2024年第三大供应商为昆山创亿鑫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然后在招股书第226页披露,2024年第三大供应商为昆山市胜而得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前后两个供应商名称,对应的采购金额倒是一致、都是2402.86万元,但供应商名称却明显不一样。


当然了,广信科技披露成这个样,也是有理由的。力场君特意查了一下,这两家供应商的老板都是同一个人,非要说他们算是同一个供应商,也不是说不过去。
但对于招股说明书这样一份以重要、严谨、严肃著称的信息披露文件中,针对第三大供应商的名称,前后不一样,多少还是有些奇怪吧?对于广信科技和东兴证券来说,把前后披露的口径名称统一起来,就那么难吗?
此外,力场君觉得还值得一提的是,这不是广信科技第一次冲刺资本市场。早在8年多之前,广信科技曾冲击创业板上市,但在2016年12月被否了,当时发审委对广信科技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包括:1、说明实际控制人所控制企业业务演变过程,说明发行人业务增长缓慢的原因;2、说明新邵广信替发行人代收购木浆废边料的必要性及合理性;3、说明新邵广信与发行人共用锅炉的必要性及合理性;4、说明新邵广信亏损的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新邵德信员工人数下降的合理性;5、说明新邵广信和发行人之间共同费用的承担划分方法和依据,发票的开具流程。
这一次,当年冲击深交所上市惨遭失败的广信科技,退而求其次,谋位于北交所,终于获得了审核通过。看起来,还得说北交所的包容性更强一些,对于很多中小企业,或许是更合适的选择吧。
用户10xxx19
什么鬼?不用问,鬼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