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中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西工区中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西工区教育局.本项目己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洛阳市西工区中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每个
标段选择-家供应商提供食材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西工区中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采购项目米、面、油类:(002)洛阳
市西工区中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采购项目奶制品类:(003)洛阳市西工区中小学
食堂食材供应配送采购项目豆制品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西工区中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采购项目米、面、油类)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
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年)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
材料。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
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
3.5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需提供证明材料(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3.6投标人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无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无重大
违法情况,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
中毒等群体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须做出书面承诺
,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承诺(格式自拟)。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002洛阳市西工区中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采购项目奶制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姜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
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年)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
材料。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
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
3.5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需提供证明材料(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3.6%投标人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无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无重
大违法情说,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
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须做出书面承
诺,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承诺(格式自拟)。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003洛阳市西工区中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采购项目豆制品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
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年)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
材料。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
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
3.5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需提供证明材料(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3.6投标人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无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无重大
违法情况,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
中毒等群体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须做出书面承诺
,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承诺(格式自拟)。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6日08时30分到2025年01月10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本次项目为线上报名。
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6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受洛阳市西工区教育局委托,就洛阳市西工区中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并于2025年01月26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西工区中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西工区中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采购项目,主要内
容为每个标段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食材服务;
4.2标段划分:共3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洛阳市西工区中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
采购项目米、面、油类,第二标段洛阳市西工区中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采购项
目奶制品类,第三标段洛阳市西工区中小学食堂食材供应配送采购项目豆制品类
4.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gxzb1003@163.com
联系人:徐 工
电 话:13621121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