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1日上午7时许,云南楚雄紫溪中学学生宿舍3栋401室,发生了一起震惊社会的惨案。高二学生李国阳持刀将室友徐振宇刺19刀、汪磊捅25刀,致二人死亡。行凶后,李国阳试图自杀,先欲跳楼,被同学阻拦,后割腕,最终被救回并被警方控制。
李国阳4岁时父亲去世,母亲是生意人,改嫁后对其疏于照顾,致使他性格内向。在学校,他就读文科班,成绩处于中游,平常与室友相处融洽,在老师和同学眼中,是个温柔老实、待人有礼貌的学生。
而徐振宇和汪磊性格外向,热爱运动,是运动上的好搭档,平常乖巧懂事,汪磊还会帮父母做家务。事发当天清晨,李国阳拿着尖刀,准备杀害熟睡中的汪磊,徐振宇醒来阻拦,却被李国阳疯狂刺倒。汪磊惊醒询问,也惨遭毒手。
经调查,李国阳因爱慕同班一女生,而该女生与汪磊、徐振宇走得较近,他心生嫉妒,将二人视为假想敌与竞争对手,从而酿成这起悲剧。案发后,401宿舍无人居住,附近学生人心惶惶,不敢回校留宿,许多学生甚至整夜亮灯睡觉。两位被害者家属情绪激动,强烈要求重判李国阳。学校心理辅导室变得繁忙,老师也加强了对学生状态的关注。
2011年3月7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国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后,李国阳在狱中多次减刑,刑期变为19年零10个月 。这起案件警示人们,青少年心理问题不容忽视,家庭与学校应给予及时关注和疏导,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