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长期实行的普通法、司法制度、专业训练全部来自英伦,司法人员的“国家意识”在九七之前也全部认同英伦。这些司法方面的硬件和软件、体制和文化是水乳交融的整体,为香港的法治互相支撑。这个状况因为香港九七回归中国、实施“一国两制”而发生了深刻微妙的变化,皆因香港的宪制地位发生了转变,由英伦霸占和管治的殖民地转变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
按照常理和国家主权的彰显,英伦在香港使用的普通法和整套法律制度都应该连根拔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的大陆法和国家司法体制取而代之,整个司法人事和文化也要随之转变。不过,因为九七后香港实施“一国两制”,英伦的整套法律从制度到人事、到文化都被保留下来,成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面对这样的局势,香港的司法中人如果能够认识和接受香港宪制的根本转变,认识和接受香港地位的转变,安分守己,那就不会出现大问题,就能在“一国两制”宪制安排下法治良好。
可惜,香港司法领域一些人不作此想,他们以港英馀孽的心态和眼光面对香港宪政地位的根本性转变,他们的“国家意识”还停留在九七年之前、停留在英伦那边,或者根本没有“国家意识”,只有所谓“香港核心价值”。他们把英伦的这套司法东西当成香港可以和应该“完全自决自治”的最大本钱,当成可以挑战一国、抗拒中央的最利武器;他们把这种行为宣称为是在“捍卫香港法治”,并以此充当港英余孽治港、反对派乱港的保护伞。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一国两制”设计下保留了英伦的司法体制,为的是维护法治、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只要大家都守规矩,香港的法治就能够行稳致远。而根据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只要香港的司法中人不“自以为是”,用他们的“法律观点”挑战国家宪法以及中央全面管治权、大做政治文章,那么香港的法治在刑事案、民事案、商业案等方面都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害。
中央太宽容,大英帝国的余辉给予他们勇气。殖民地人民需要的是刺刀,不要讲情面,告诉他们是他们适应中国的规矩,乖乖的有糖吃,不乖什么都没得。
看到假毛就恶心。
那些外籍大法官就是港英殖民时期的遗毒!
应把司法部门中的英国残渣彻底铲除!全部更换成爱国人士[得瑟]
要那些假发党脑袋搬家!
保留司法是当初谈判的妥协,只有靠时间来换掉这批人。
先把帽子摘了
先摘除假发
自治?英国让爱尔兰独立了么?
当初回归的时候怎么就不把这些问题都革除掉呢?包括教育问题。现在尾大不掉,想改有点难度了
后续台湾问题一定要考虑这些,不要留下像香港这样的黑洞了。不要给后世留事情。
资本经济本身就是反人类
派城管去抓!
当时考虑久妥,留下后遗症
只能说活该,无能,自己种下的苦果自己慢慢品尝,自己的国家为什么要两制。当初英国抢你的时候怎么不安你的要求去做。
赶紧把那个假发箍子换掉吧
那些所谓的法官脑袋顶着个抹布,为什么?
只要香港司法不去涉及政治,其实还是可以有的
不把这些红毛卷发棒走香港不会太平
中国应该完全彻底取消英国司法制度,全部重新按中国法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