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发布了一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声明中显示共有168名一级造级工程师遗失证书作废。
有不少人对这个证书遗失作废存在疑问,比如证书遗失后就立即作废了吗,作废以后是不是就代表没有执业资格了呢?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官方这份作废声明的依据。
这份声明的决定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以下称《决定》)(建法规〔2019〕6号)中的规定而做出的。
在该份《决定》中有这么一则规定: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申请人不再提交,由申请人告知许可机关,由许可机关在官网发布信息。
也就是说,拿到纸质证书后,小伙伴们要进行妥善保管,若不慎遗失,需要联系相关部门机构登记,公开声明已遗失的证书作废。
其次,是不是证书作废后,我们的执业资格就不存在了?答案是否定的。目前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推行的是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上带有电子专用章,纸质资格证书上有颁发单位的印章,两者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加盖的印章代表持证人能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全国通用)。而国家住建部公布的证书效力废止也仅仅是纸质版证书。
所以小伙伴们可以放心,只是相当于纸质版证书遗失被作废,相当于“挂失”了,电子证书依旧是有效的。